网上“律师”让你帮忙转“货款”
“动动手指就能赚钱”?
别信!
那是洗钱陷阱
这样的钱千万不能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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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沈某
匆匆走进农商银行
焦急地对柜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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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账户里有16万“货款费”,现在转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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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行长敏锐察觉异常
通过查询发现
这16万元竟是在当天凌晨1点多
从3个陌生账户分批转入的
在与沈某核实转账用途
与收款人关系等信息时
其无法提供“货款”的任何凭证
资金来源也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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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谈期间
沈某还不停地接打电话
朱行长见状一边稳住沈某
一边上报反诈中心
接到报警后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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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发现
转入沈某账户的16万元
竟来自受害人的被骗资金
进一步与沈某沟通后
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
沈某此前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律师”
对方声称“动动手指就能赚钱”
沈某信以为真
按照指令把来路不明的钱款
伪装成“货款费”
再转到指定账户
借沈某的银行卡完成“洗钱”
沈某沦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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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
警银联动反应迅速
成功拦截汇款
并依法冻结了卡内16万元
沈某也被刑事拘留
目前
吴江警方正在为朱行长
申报反诈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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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帮信罪”目前已经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帮信罪”的类型
“帮信罪”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手机卡;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
“帮信罪”的后果
一旦构成帮信罪,将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尚不能构成犯罪的,将依据 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来源| 吴江公安
编辑| 丁荣
审核| 石乐
签发| 万伟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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