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对王卫东、张振刚、魏浩军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罚款40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
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罚款40万元,对王卫东、张振刚、魏浩军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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