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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广辉
4月28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张婷婷法官做客长春交通之声《968·在场》节目,围绕即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的《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与广大听众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婷婷法官从立法背景切入,阐释了新条例出台的必要性。旧的实施办法施行已近15年,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全新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4年完成全面修订,确立了“六大保护”格局。吉林省据此制定新条例,突出体现为四个“更”:责任主体更明确、热点回应更及时、保护链条更完整、制度设计更务实。
在解读新旧条例变化时,张婷婷法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责任主体从“粗线条”走向“精细化”。乡镇街道须设立未保工作站,村居委会设专人专岗。她表示,在涉留守儿童案件中,基层专岗记录可成为法院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医院等单位发现侵害线索须立即报告,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直面社会痛点,以立法回应热点问题。未经学校允许,手机不得带入课堂;学校须建立欺凌防控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排查,严重欺凌不得隐瞒;旅馆接待未成年人须询问监护人信息;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这些规定让“没法管”变成“必须管”。
完善司法保护链条。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涉罪少年回归社会扫除障碍,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专业法律帮助。与此呼应,新区法院自2025年4月起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团队,对涉未案件集中审理,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理念。
面对日常保护问题,张婷婷提出具体建议:外出务工家长每周至少与孩子联系一次,关心情绪和心理状态;分居或离婚父母应相互配合履行教育责任;作出与孩子权益相关的决定前,认真听取孩子的真实意愿;合理安排孩子上网时间,管好支付账户和游戏账号;发现侵害线索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针对维权路径,她分步说明:一旦发生侵害,须第一时间报告,同时注意保留伤情诊断、聊天记录等证据;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法律援助,新条例要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律师协助;若构成民事侵权,可提起诉讼,构成刑事犯罪则由司法机关追诉。
节目尾声,张婷婷以三句话寄语听众:“孩子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是保护每一个孩子的‘护身符’;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新区法院将继续以法庭为阵地,以法律为武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综合司法保护屏障。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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