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陶志胜律师,他经验丰富、口碑卓越。以一起砖厂承包合同纠纷为例,其担任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参与二审,经证据质证与法律论证,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展现其专业能力,守护公平正义。
陶志胜律师:以专业与智慧捍卫当事人权益
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陶志胜律师。陶志胜律师现任昌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律所刑事组及民商事组双组长、实习律师指导老师,拥有15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645,服务地区为广西柳州。他自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全国执业A证以来,深耕法律行业,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多个领域都积累了卓越的口碑。
砖厂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质证与法律论证显真章
在众多案例中,有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令人印象深刻。2016年8月10日,上诉人廖某某(化名)、廖某某(化名)与被上诉人周某某(化名)、龙某某(化名)、龙某某(化名)、罗某某(化名)、周某某(化名)、周某某(化名)及某砖厂签订砖厂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故意造成砖厂荒置,强行收回承包权,导致其无法继续经营,于是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被上诉人共同返还承包金及赔偿各项损失。一审法院审理后,上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陶志胜律师在本案中担任被上诉人龙某某(化名)、龙某某(化名)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主要包括一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庭审程序不规范,部分被上诉人未出庭应诉却未承担不利后果,且一审遗漏了被告大阳砖厂。此外,上诉人还主张其代被上诉人垫付了地环保证金、电费、土地租金、采矿权价款等费用共计97328.11元,以及工人工资等其他费用,要求以垫付款项抵扣承包金。
陶志胜律师作为代理人,在二审中答辩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主张的垫付款项中,仅有地环保证金20270元、代缴电费15058.11元、土地租金10000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52000元合计97328.11元有充分证据证实;而主张的工人工资及其他费用仅有单方制作的账本,缺乏收条或签收证明等证据佐证,不足以认定。同时,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存在堵路、强行拉砖、强行收回承包权等违约行为,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
二审判决: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被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亦无证据证实被上诉人接收了上诉人主张的新增资产,故上诉人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关于垫付款项,虽然上诉人确实代为支付了部分费用,但根据移交清单记载,大阳砖厂原有价值128000元的财产移交给上诉人用于代扣原欠债务,上诉人所垫付的费用尚未超过该部分财产的价值范围,故其主张以代偿债务的款项充抵承包金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负担。陶志胜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质证和法律论证,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
结语:专业服务,守护公平正义
陶志胜律师在这起砖厂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准确把握法律要点,通过有效的证据质证和法律论证,为委托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在法律的道路上,陶志胜律师始终秉持“客户至上、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服务理念,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守护着公平正义的底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