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5月6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随通知下发了《安徽省电网侧新型储能推荐接入站点(2026 版)》,共计78个站点被推荐。
通知明确,新型储能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省能源局根据全省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系统调节需要,统筹全省新型储能发展总体规模和规划布局,指导各市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合理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清单,并做好各市项目统计汇总和调度管理工作。
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项目库建设管理,按要求做好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和储备项目清单编制、调整和报备等工作,及时将拟开工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
按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三类对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根据电力调节需要、规划布局要求、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按要求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
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在所对应新能源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方案或建成后,可直接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
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不纳入项目库清单管理范围,但应做好开工建设与并网信息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和储备项目清单应及时滚动调整。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并按计划开工建设;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半年内未开工或未按承诺时间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并网的项目,要及时调出年度实施项目清单;正在谋划、开展前期工作尚不具备纳入年度实施清单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储备项目清单。
纳入年度实施清单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已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已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或明确不需用地预审的说明、电网接入初步意见等支撑性材料,能够在纳入年度实施清单后半年内实质性开工建设。
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经济技术实力,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关键设备选型符合新型储能电站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工程造价合理;优先支持与新能源项目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长期租赁协议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原则上应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且消纳受限、电力需求波动大、大容量直流馈入等区域合理布局,优先支持拟接入推荐站点的项目建设;鼓励项目分期入库实施,合理确定单期建设规模,电化学储能充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支持建设长时储能。
支持采用创新技术、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项目建设,鼓励采用构网型技术、固态/半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以及火电灵活性改造等创新应用场景项目建设。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本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研究制定本市2026年度新型储能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和储备项目清单,于2026年6月15日前向省能源局报备。
同时指出,已纳入全省2025年度实施项目清单的项目,已开工的可结转至本市2026年度实施项目清单;未开工的需重新组织评估,符合条件的结转至本市2026年度实施项目清单。
78个推荐站点分布于16个地市,其中合肥市推荐站点数量最多,为15个;亳州推荐站点数量10个,位列第二。从接入电压等级看,31个推荐接入点接入电压等级为110kV,27个为220kV,另有35个接入35kV,2个接入110/220kV。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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