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郑轼 方艳 娄莹
闲置的写字楼想改成酒店、老厂房想做文旅、公园配套用房想开咖啡馆……这些过去“卡壳”的改造需求,如今在武汉有了清晰的办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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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塘工业遗产变身市民喜爱的文旅打卡地
日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武汉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正面清单+联合审查”模式,为存量建筑“活化利用”提供全流程指引,让闲置空间重新适配市场需求。
各个重点场景明确“正面清单”
为让企业和相关单位清晰知晓哪些改造可实施,新政专门建立“正面清单”,明确了9类可开展的建筑功能转换场景,覆盖商业、文旅、民生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
在商服领域,商业、商务办公、酒店等建筑内部业态可自由调整互换,企业可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经营模式,解决了办公改酒店、商业业态升级等无审批路径的难题;在公服配套方面,教育、医疗、文体、交通场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在保障主体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其闲置空间可增设商业配套,比如高速服务区闲置用房可增设便民服务点,校园配套用房可增设合规商业服务,让公服空间更具实用性。
针对老旧小区,新政支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利用闲置用房补齐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短板,让闲置空间真正服务于民;在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成片住宅在符合规划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转型为文创工作室、特色商业空间等创新创业新业态。目前,昙华林、延庆里等历史街区改造项目,已借助新政破解招商办证难题,实现历史文脉与现代业态的融合。
工业仓储用房的转型也被纳入支持范围,老旧厂房、仓储用房可改造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载体,武钢606、四美塘等存量工业遗产,变身市民喜爱的文旅打卡地;公园、景区的配套管理用房,在保障主体功能不变的情况下,可转换为咖啡馆、便民服务点等商业配套,推动公园从“单一游览”向“可游可憩可消费”转变;此外,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还可转换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体育运动空间、办学场所,精准适配“一老一小”民生需求。
政策创新大幅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据了解,此次新政的出台,源于江汉区真实的项目困境。此前,某地产项目企业申请将商务办公楼宇改造为酒店,因用地性质内业态转换缺乏明确审批路径,项目推进一度停滞。针对市场出现的痛点,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建专班系统梳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组织调研考察,最终出台了《武汉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实施办法(试行)》,解决了类似项目“无路径可走”的尴尬。
新政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过渡期优惠政策。根据规定,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实行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一般建筑过渡期为5年,存量商务楼宇功能转换的过渡期可放宽至15年,这一政策仅武汉、上海两地推行。
3个工作日初审+联合审查流程简化
为让企业“看得懂、能操作”,新政明确了清晰透明的办理流程,大幅提升审批效率:首先,由企事业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向项目所在辖区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不动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核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初审通过后,由区政府组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合会议,对项目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征收规划等进行综合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实施主体持审查意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工程建设手续后,即可开展改造和运营工作。
据了解,文件印发之后,已有多个辖区的企业前来咨询,部分项目已正式启动申请流程。
在放宽审批、鼓励盘活的同时,新政也明确了“负面清单”,严禁擅自实施各类违规改造行为,守住安全和规范底线:严禁住宅与非住宅功能擅自互换;禁止私自封闭架空层、增加隔层、屋面加层;已列入征收拆迁范围或明确需拆除的建筑,不得实施功能转换;过渡期满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监管要求的项目,需停止使用或恢复建筑原功能;若遇征收或收购,仍按不动产权证等合法权属证明土地用途等,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武汉出台的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新政,是城市更新的务实举措,也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补齐民生短板的探索,随着新政落地,越来越多的老旧空间将被唤醒,为城市更新注入新活力,也让市民身边的空间场景更加丰富多元。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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