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盒牛奶是利乐砖包装的,纯白盒子,手握上去还有点温。不是冰的,也不是滚烫的,就是刚好能喝下去的温度——有人每天早上掐着表,在校门口等着,等一个扎马尾辫、书包上兔子挂件已经掉了一半毛的十五岁姑娘。
我头一回看见他,是在教学楼三楼西边走廊尽头的窗边。阳光正从法国梧桐枝杈间漏下来,碎金似的铺满操场,也洒在他后颈那一小片露出来的皮肤上。他比旁边所有人高出一大截,校裤膝盖上有个磨得发白的小洞,手里拎着篮球,走路时肩膀微微晃,像一棵还没长定型但已经挺直的树。
那天他停下,从裤兜里掏牛奶,撕开吸管塑料膜,往盒上一戳,边走边喝——动作熟得很,像是练过一百遍。我站在那儿,没动,就看他把最后一口咽下去,喉结动了一下,转身往实验楼方向走,背影被光拉得很长。
其实我早知道名字了。问隔壁班男生,人家随口就说:“赵天朗啊,七班的,打中锋。”我没记错,周三五点半,他没训练。我就在门口等,穿了件洗旧的灰夹克,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手里也没拿什么保温杯。他出来时一眼就认出我,没躲,也没装不认识,站定,低头,肩膀下意识绷紧了一点。“阿姨好。”声音不高,可字字清楚。
我本来想说“学习要紧”,想说“你们现在懂什么喜欢”,可话到嘴边,看他校服领口有点歪、指甲缝里还有一点洗不净的篮球漆,忽然就卡住了。他没等我问,先开口:“我想跟她考上同一所高中。”
我说不出话。不是因为被说服,是那一瞬间,我想起自己十五岁那年,藏在数学课本里的一张纸条,背面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太阳,底下写着:“你橡皮借我,我下周还你。”没署名,也没敢递出去。
后来我回家,炖了排骨和玉米。女儿进门就扑过来闻香味,我看着她眼睛亮亮的,把那句“赵天朗我见过了”含在嘴里翻来覆去掂量了三遍,才说出来。她脸唰地白了,又突然红了,手指绞着书包带子,不敢看我。我指了指餐桌:“期中考试,年级排前进二十名——你进,他也不能退。他掉一名,你俩就断。”
她点头点得像小鸡啄米,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没掉下来。
现在她手机屏保换成了张照片:篮球架底下,她踮脚,他微微弯腰,两个人脑袋靠在一起,笑得傻乎乎的。我没删,也没说。只是每天早上,悄悄把温好的牛奶放进她书包侧袋——不是热的,是温的。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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