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件。在生活中,道路施工随处可见,可要是施工方没做好安全措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责任该怎么算呢?接下来要讲的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或许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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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颇有建树,曾获“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其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交警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便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刘刚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委托人积极争取权益。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履行安全防护、警示义务,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最终,参考相关统计数据,判决被告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从这起案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一些实用的法律干货:
1.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在施工路段有义务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若未做到,一旦发生事故,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综合考虑各方过错。即使自身有主要过错,对方存在次要过错时,也可要求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遇到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交通事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施工方还是驾驶员,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施工方要保障施工路段的安全,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律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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