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为食用和牟利,在多地多次安放狩猎装置,猎捕、杀害俗称为“四不像”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华鬣羚,此外还猎杀小麂和野猪,后被警方抓获。
4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判决,男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5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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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鬣羚 图据视觉中国
男子吴某系福建省建宁县某地村民,公诉机关指控,吴某为食用野生动物和牟利,2025年5月22日,在建宁县某地山场发现他人猎获的一只中华鬣羚,遂将其宰杀。同年8月25日和9月12日,在泰宁县安放的狩猎夹共猎获2只中华鬣羚,宰杀后用于食用或出售。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为偶蹄目牛科鬣羚属中华鬣羚,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级别二级,每只价值50000元,3只中华鬣羚价值共计1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鬣羚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中型有蹄类动物,因其外形兼具多种动物特征,其角似鹿而非鹿、蹄似牛而非牛、头似羊而非羊、尾似驴而非驴的外形组合,在民间也因此获得了“四不像”的俗称,是我国山区森林生态系统中具有代表性的珍稀物种。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25年1月至9月间,吴某还在建宁县辖区多个山场安放狩猎夹,猎获2只小麂和1只野猪,宰杀后用于食用或出售。经鉴定,涉案小麂系列入“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每只价值3000元,涉案野猪每只价值500元。
2025年9月17日,侦查机关接群众举报,到吴某家中搜查并扣押涉案物品,吴某被现场抓获,后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批捕。吴某狩猎工具共8副、疑似野生动物肉块冻体若干等涉案物品被依法扣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为食用和牟利,在多地多次安放狩猎装置进行非法狩猎,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华鬣羚3只,价值15万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吴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狩猎,猎获2只小麂和1只野猪,共计价值6500元,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建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5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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