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今年宅基地有了新政策,很多以前办不了证的农村房子现在能确权了,啥情况啊?
这个政策就是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5 217号文件。可以说,这份文件就是来解决农房没证、面积超标、一户多宅、手续不全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以后让农民的房子都合法拥有“身份证”。
那这文件都咋说的呀?
咱就根据这份文件,讲明白宅基地确权遇到问题时该咋办。
首先,一户多宅该咋处理?
所谓“一户多宅”,就是一户人家拥有两处或以上的宅基地,但并不是所有“一户多宅”都不合法。这里分几种类型:
第一种,总面积没超型。
比如你家当地标准是200平,你有一块100平的老宅和一块80平的新宅,加起来180平,没超过标准。那这两块地就可以打包,作为你一户的宅基地正常登记。
如果你家是一块100平、一块150平,加起来超了50平,那你就只能在这两块地里选一块,而且不能把多占的地切碎登记,剩下的那块就不能登记了。
第二种,分户未办型。
比如三间大瓦房,老爹高满堂的儿子高晓棠今年结婚,在老宅旁边新盖了一栋婚房。这老宅和新房都在老爹高满堂名下,那咋办?特别简单:到派出所把户口本分开,这样每户名下的宅子就都合法了,可以分别登记。
而且,现在这份文件还明确,不能要求你先有分开的宅子才给你分户,也不能要求你先分户才给你批宅子——这两件事不能互相卡脖子。
第三种,异地搬迁型。
比如政府给你批了新地方盖安置房,但你老房子还没拆、地还没还,那你就必须把老房子退给村里,新房子才能合法办证。
第四种,继承农房型。
合法继承房屋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房子是你的合法财产,所以“地随房走”,你继承房子的同时,也获得了对应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按规定去登记。但不允许利用这个渠道把宅基地变成商品进行非法交易。
那以前有的老房子也没啥规划审批,直接就盖了的,咋办证啊?
认真听,根据文件,咱得记住三个关键时间:1993年、2008年和2023年。
说白了,93年之前没人管;93年开始,在城镇边上建房就需要规划许可了;到了2008年,别管是城边还是乡村,就必须拿到规划许可证才能建;而2023年之后,新建房就必须先手续齐全、完全合规才能办证。
所以,咱可以对号入座:
第一种情况,你家房子在规划区外(也就是正经的村里)。
如果房子是2008年之前建的(毕竟那时候还没严管),那最简单,房子啥样就按啥样登记。
如果是2008年以后建的,村里就会把你家房子的情况(谁建的、多大面积)公示15天,要是没人反对,审核通过了就能登记。
第二种情况,你家在城镇边上(也就是规划区内)。
这房子要是1993年之前建的,那也是老问题,不用补手续,按现状登记。
房子要是在1993年到2023年之间建的,面积不超标就正常登记;超了的话,就在你的不动产证备注栏里写上超了多少面积,以后遇到拆迁、重建时,超出的部分再按新政处理。
如果你家房子是2023年之后建的,那就得老老实实去补办手续,然后才能登记。
房子的事儿说完了,那地超标了咋办呢?
还是记住俩时间:1982年和1987年。
简单说,你家房子下边的地,如果是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占的地,只要后来没再往外扩过,不管多大,全按实际面积给你登记,超了也没事儿。
要是在1982年到1987年之间占的地,正常只按当时批准的面积登记;多占的部分,如果之前交过罚款或补过手续,就按处理结果算;没处理过的,需要在不动产证附记栏里注明超了多少,那不算合法产权面积。
要是1987年《土地管理法》出台之后的地,超占的部分一律在不动产证附记栏里注明。
还有个事儿需要注意:在这份通知下发之后新批的宅基地,就得严格按审批面积登记了,超占的连备注都不写,直接不算数。
这份文件最后还明确了一条高压线,就是这些人的房子绝对不给办证:
包括城里人跑到农村买地盖房的、各种公司老板下乡用宅基地建别墅和私人会馆的、违法买地占地的,还有就是房子建在了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里的。
核心就是:办证不是“洗白”。国家通过确权登记,是给合法的宅基地和农房一个正式身份,但绝不是给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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