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赵敏 编辑 杨海校对 王心
出差遭遇职场性侵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获认工伤,又因被公司开除,天津女子崔丽丽发起对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诉讼案,于4月23日下午两点再次开庭。
下午一点半左右,崔丽丽到达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第二法庭,在开庭前接受采访。
崔丽丽表示,近两日,她一直在梳理相关的证据,这次的证据材料与去年9月23日初次开庭相比,多了一百多页,增加了工伤治疗的发票、病例等,其中最核心的是自己的十级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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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崔丽丽的丈夫带着他们准备的证据材料进入法庭。 新京报记者 赵敏 摄
此次,崔丽丽没有再身穿此前被侵害时穿的衣服,而是选择了一件黑色西装外套,她表示会用理性和证据,争取她作为劳动者和职业女性的权益。“相信司法公正,相信法官会给出公正的审理。”
2025年9月23日,该案在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第二法庭首次开庭。后因崔丽丽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法院作出中止审理裁定。
2025年12月15日,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崔丽丽所受伤害构成伤残十级。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天津某企业营销总监崔丽丽出差杭州期间,遭遇公司老板王某性侵。2024年4月,性侵者因强奸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同月,公司以未遵守请假制度、旷工为由将崔丽丽辞退。
被性侵后的崔丽丽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2024年12月,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此为工伤。公司不服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起诉至津南区人民法院,2025年7月16日,津南区人民法院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工伤认定结论。
崔丽丽被公司开除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津南区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其以上两个诉求。之后,双方均不服裁决,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上述劳动争议纠纷案。
据双方民事起诉状,崔丽丽主张,公司在其停工留薪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年内各项工资共计约120万元,公司方认为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对数额提出异议。
此次开庭,崔丽丽将提出共计250万余元的赔偿申请,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155万元,以及未休假期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伤认定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值班编辑 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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