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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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安置过渡政策标准(官方现行有效)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淮政办〔2013〕213号、淮政办〔2024〕18号)
1. 临时安置费:期房安置按每月12—15元/㎡计发;现房安置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2. 过渡期:产权调换期房安置不超过36个月(自搬迁交房起算)。
3. 逾期安置:政府责任逾期,逾期期间按不低于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4. 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5. 房票安置:2024年12月起施行,一次性享受6个月临时安置费,房票有效期6个月 。
6. 搬迁费:住宅每户1000元/次;产权调换发放两次。
7. 产权调换:普通住宅"征一补一";城中村按宅基地1:0.8返还(≤220㎡)。
(二)集体土地征收住宅安置(淮政〔2024〕37号、淮政秘〔2020〕18号)
1. 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10—12元/㎡,或按人均标准计发 。
2. 过渡期:自腾退房屋起不超过36个月 。
3. 逾期安置:超过36个月未安置,自逾期之月起按2倍支付 。
4. 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
5. 安置面积:按合法宅基地(≤220㎡)1:0.8返还安置房建筑面积 。
6. 搬迁费:住宅每户1000元/次;搬迁奖励按项目方案执行 。
二、重点项目安置过渡进展(官方依据逐条标注)
1. 相山区2026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 范围:相山区东街道、任圩街道部分区域
- 进度:2026年1月5日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已启动签约;临时安置费12元/㎡/月,过渡期36个月
- 官方依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 杜集区2026年第3、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 范围: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部分村组
- 进度:2026年4月发布公告,征收实施中;按集体土地标准执行,逾期双倍付过渡费
- 官方依据:杜集区人民政府2026年4月9日、16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杜征补安置〔2026〕3号、4号)
3. 烈山区2026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 范围:烈山区古饶镇部分区域
- 进度:2026年4月17日获批,4月20日公告;拟5月启动签约,临时安置费10元/㎡/月
- 官方依据:烈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4月20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4. 烈山区华家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项目
- 范围:烈山区烈山镇华家湖周边
- 进度:2026年2月推进征收;居民已搬迁,临时安置费正常发放,安置房建设中
- 官方依据: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6年2月28日工作进展通报
5. 烈山区引江济淮二期(烈山段)工程
- 范围:烈山区烈山镇、古饶镇沿线
- 进度:永久性占地征收完成;临时用地附属物清点完毕,过渡费按标准发放
- 官方依据: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6年2月28日工作进展通报
6. 杜集区2026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 范围:杜集区高岳街道、矿山集街道
- 进度:2026年2月10日公告,签约率超80%;选择房票安置享6个月过渡费奖励
- 官方依据:杜集区人民政府2026年2月10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杜征补安置〔2026〕1号)
7. 濉溪县五沟镇三期安置房项目
- 范围:五沟镇区整体搬迁居民
- 进度:规划、立项、环评、用地审批完成;建筑勘探设计中,预计2026年内开工
- 官方依据:濉溪县五沟镇政府2026年3月网络问政回复
8. 淮北市市区房票安置通用项目
- 范围:相山、杜集、烈山区国有/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 进度:2024年12月实施,居民自愿选择;房票6个月有效期,购房不少于90%票面金额
- 官方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2日《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淮政办〔2024〕18号)
三、信息说明
1. 全文均来自淮北市及各区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安置中心官方公示,无臆测、无推断、无自媒体内容。
2. 未公示内容(单户金额、未签约细节、内部会议内容)均未纳入。
3. 后续进展以各级政府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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