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止于纸面,落实要见于行动。案件质量评查,既是一次全面体检,更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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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深化“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4月20日,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中钢带队赴大冶市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以评促训”讲评会,推动案件质量评查整改从“纸面落实”向“实处提升”。
今年初,黄石市检察院组建评查专班,对大冶市检察院2025年三季度办结的438件案件开展“全流程、穿透式”评查,形成专项评查报告,精准指出案件办理中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释法说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反馈后,大冶市检察院第一时间部署整改,逐项梳理、分类施策、闭环推进。
讲评会上,大冶市检察院汇报了问题整改进展;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深挖思想根源、剖析管理漏洞,并就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发言,明确了后续工作的具体举措。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步宏就下一步整改提升作表态发言。
“要正确对待案件评查,正确认识办案规范,正确领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义。”黄石市检察院评查组组长、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尹义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评查反馈问题直击根源、对症施策,为提升办案质效开出精准“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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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中钢强调,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每一次评查都是对司法公正的校准,每一个问题都是向高质量迈进的阶梯。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弄懂“为什么要评查”,把评查作为促进高质效办案的有效途径,以评查促办案规范、以评查促检察担当、以评查促检察管理。二要强化评查检视,紧盯评查发现“哪些问题”,视问题为能力短板的“试金石”、管理漏洞的“显微镜”,将问题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提升”。三要坚持长治长效,明确“问题治理路径”,要用好“错题集”、压实“责任单”、重视“固机制”、加强“传帮带”,在探寻高质效办案的征程中,走出一条契合大冶检察实际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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