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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办卡后商家“跑路”、退费遭“霸王条款”阻挠……这些预付式消费的“老大难”问题,终于有望在深圳通过立法获得根治性“药方”。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深圳为出台新规征求意见,以特区立法直面民生堵点,既是给消费者撑腰,更是提振消费信心、建设全球消费中心的关键一步。
相关文件提到,近三年深圳全市预付式消费相关诉求累计超20万宗,持续占据消费维权热点。从健身卡、理发卡到培训课等,预付消费已深度融入市民日常生活,但其背后的风险,却长期侵蚀着消费者的安全感和消费意愿。此次立法,正是对这一高频、顽固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
此次立法不搞“小修小补”,而是构建了覆盖准入、经营、监管、处置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堪称破解预付乱象的“金钥匙”。
设立“七日冷静期”,赋予消费者法定“后悔权”。根据规定,消费者自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七日内,只要尚未实际消费,就有权要求经营者无条件退款,经营者应在十日内全额返还。这为冲动消费提供了“后悔药”,有效遏制了诱导性大额充值,将大量潜在纠纷化解在交易初期。
明确七类“霸王条款”无效,从源头遏制不公平格式合同。征求意见稿明确列举了七类无效格式条款,包括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免除经营者责任等。这意味着“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遗失不补”等常见“店规”将彻底失效,消费者维权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配套“双平台”与多元化资金保障,构建权益保护闭环。深圳将建设统一的预付式经营主体监测监管系统和公共信息查询平台,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的监管升级。在资金安全方面,经营者可选择商业银行存管、数字人民币钱包、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保障预收资金安全。同时,立法还将对预付款设置“天花板”,如校外培训单次收费不超过5000元,体育健身预付总额不超过2万元,为冲动消费“降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消费信心的底气所在。预付式消费乱象久治不愈,根源在于监管缺位与权责不清。从超20万宗的维权诉求,到如今系统性的立法回应,深圳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用刚性规则规范市场秩序,既守护消费者 “钱袋子”,也推动行业良性竞争。当维权不再难、消费无顾虑,市民才敢消费、愿消费,才能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为深圳建设全球重要影响力消费中心注入持久动力。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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