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原件已经被法院收了,你不相信可以问问法院的同志。法官,你帮我评评理!”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两位老人,79岁的彭奶奶因为60岁的徐阿姨不肯按照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还最后一笔欠款,要法官帮她评评理。
“我不是不肯还钱,但借条原件要拿回给我啊。”而徐阿姨坚持要拿回借条原件才肯还最后一笔钱。“万一我还清了,你又拿着借条说我没还钱怎么办?”
“奶奶、阿姨,你们别着急,我们坐下了慢慢说。”诉讼服务大厅的刘法官安抚好两位老人的情绪,并详细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
原来,2009年,徐阿姨向彭奶奶借款3万元,约定3年还清。借款到期后,经彭奶奶多次催讨,徐阿姨才陆陆续续偿还了12500元本金,尚欠17500元未偿还。2025年9月,彭奶奶将徐阿姨起诉至丰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协议生效后,徐阿姨积极履行义务,累计偿还了16000元,仅剩下1500元尾款未结清。然而,在还款的最后关头,双方却因一张“借条原件”产生了分歧。徐阿姨坚持认为,只有拿回借条原件才能放心支付最后的1500元,而彭奶奶则表示,借条原件在之前的诉讼调解中已依法提交给法院,自己手中已无原件。双方因此僵持不下,遂一同来到丰顺法院寻求帮助。
听完两位老人的陈述,刘法官第一时间向案件承办人核实情况。经确认,借条原件确已作为诉讼证据材料由法院归档保存。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刘法官随即对双方开展认真细致地释法工作。
“徐阿姨,借条原件归档既是为了证明案件是真实发生、经过审理的,也是为了防止借条被重复使用。借条原件放在法院,您可以放心!”
“彭奶奶,徐阿姨有顾虑也是人之常情,我们也体谅一下她。”
刘法官耐心向徐阿姨解释法院收回借条原件归档的工作规定,同时也向原告彭奶奶说明了被告徐阿姨的顾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在刘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徐阿姨终于打消了疑虑,当场将剩余的1500元现金交到了彭奶奶手中。彭奶奶也随即出具了一张收据给徐阿姨。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多一份耐心的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当事人对法律规定和法院工作就多一份理解,矛盾纠纷也能迎刃而解。”刘法官真诚地说道。
南方+记者 黄培强
通讯员 洪燕 曾志豪
【作者】 黄培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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