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判项已经履行完毕,人也获得减刑,还主动要求拿自己的积蓄再赔一次?”这是被害者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永安监狱民警沟通时,发出的感叹:“工作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
他们谈论的,是正在永安监狱服刑的罪犯黄某。他在已全额履行完毕财产性判项,并因改造表现良好而获得两次减刑后,主动向监狱提出申请:自愿拿出自己在服刑期间积攒的6000余元积蓄,对被害者家庭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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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刚入监时,民警发现他身材瘦小,由于患有甲亢,声带严重受损,交流颇为困难。民警还了解到,其父在他尚未出生时就已入狱,出生后不久,母亲便改嫁他人。缺乏关爱与教育的成长环境,让他内心充满了自卑与敏感,改造态度消极。因此,监狱给予了他更多的耐心。在个别教育时,民警认真倾听他每一句吃力的表达,与他深入谈心,让他逐渐感受到被尊重和关怀。
2023年,永安监狱邀请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崔万志来监作励志演讲。民警借机对黄某进行引导:“身体的局限并不可怕,心灵的放弃才是真正的囚笼。看看崔万志,你有什么理由自暴自弃?”这番话,像一颗种子,在他心中开始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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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没有止步于此。考虑到黄某长期缺失亲情支撑,为修复其家庭关系,监狱分别于2024年和2025年鼓励其参加亲情帮教。当妻子跨越千里前来探望时,两人抱头痛哭。亲情的呼唤,唤醒了他对家庭的责任感与珍视。此外,民警还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他进行教育,讲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内涵,引导他将对家人的愧疚与思念,推己及人,思考自己罪行对另一个家庭造成的巨大伤害。面对这些冰冷的现实,黄某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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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活动,核心就在于“恢复”。在其“以司法的智慧与温度,缝合社会伤口”理念的浸润下,黄某的内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此前,他已主动履行完所有的财产性判项,但仍深感自身罪责未尽。为切实弥补对被害者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黄某决定:拿出自己积蓄,继续补偿被害者及其家属。
从自卑沉默到主动担责,从消极封闭到真诚悔悟,黄某的转变,是永安监狱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成果,更是“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活动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永安监狱将继续深化“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活动,引导罪犯真诚悔罪、主动履责,努力实现刑罚执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蓝风铃”成为化解矛盾、促进新生、传递司法温情的重要力量。
来源 | 永安监狱
作者 | 刘作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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