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讯)4月16日,酒饮品牌制乐厂通过社交媒体公开声明称,叮咚买菜近期推出的两款“叮咚定制”精酿啤酒涉嫌抄袭其原创产品,包括产品名称“失约的海”“怦然心动”、包装设计以及水果调味等诸多相似点。在公开声明中,制乐厂列举多项证据称,叮咚买菜不仅直接复制其命名,还在配料表、风味组合和包装设计上高度相似,甚至沿用了其独创的“乳酸菌冰奶啤酒”概念。制乐厂方面表示,将向叮咚买菜发送律师函,要求下架侵权产品、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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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消品》了解到,对此,叮咚买菜相关负责人在4月17日作出回应,否认抄袭行为。他指出,经内部初步核查,涉事两款产品是基于市场流行趋势独立开发,且声称自家产品在视觉呈现、产品标准及配方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强调会继续尊重原创和知识产权,但反对无依据指控。叮咚买菜还提到,此前与制乐厂的合作沟通虽未能达成协议,但所有商业合作须以正式签约为准,前期接洽不具法律约束力。
制乐厂则称,双方早前曾就合作事宜展开沟通,甚至已完成产品建档流程,但叮咚买菜在合作中途单方面取消计划,随后推出高度相似的自有品牌产品。据制乐厂透露,其被指抄袭的两款产品均为品牌耗费数月研发的原创成果,2025年9月推出后迅速走红,通过与头部主播合作实现销量破万,并为品牌带来良好市场口碑。然而,今年初,叮咚买菜采销团队主动接触,与制乐厂沟通引入该系列产品。双方合作在即时,却遭叮咚买菜取消采购,产品随后疑似被复制并以更低价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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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人士对此也存在不同意见。律师何子安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叮咚买菜及其代工厂可能构成混淆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制乐厂需举证证明其主张的商品名称、包装及设计在市场中具备识别性,例如通过销量、宣传覆盖和公众认知等数据论证其具有一定影响力。此外,“侵权故意”行为的证明,如叮咚买菜员工曾接触制乐厂产品的证据,将影响法院对赔偿金额的判定。一旦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制乐厂可主张停止侵权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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