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惠州市博罗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时,于辖区内发现一起严重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不仅在生产区域停放重型罐式半挂车储存大量正戊烷,还在旁边仓库内堆放桶装正戊烷,合计约41吨,且储存场所完全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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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区域内停放的一台重型罐式半挂车中储存有约24吨正戊烷。与此同时,半挂车旁的一处仓库内还存放了96桶、每桶180公斤的正戊烷,共计约17吨。两处合计储存正戊烷约41吨。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公司正戊烷储存场所未经过消防验收,现场没有任何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也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完全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的基本要求。
据了解,正戊烷属于低闪点、极易燃爆的危险化学品。其闪点低至-48℃,常温下即可挥发出大量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范围为1.5%-7.8%。一旦蒸气浓度达到该区间,遇到明火、静电火花或高温物体,极易引发剧烈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指令,责令该企业立即将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正戊烷全部退回厂家处理,迅速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正式立案查处。
博罗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可控。
该负责人强调,博罗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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