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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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详细分析了所有相关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出,这是针对“平台内裱花蛋糕”幽灵外卖的专项处罚。2025 年 11 月 20 日依法对美团、饿了么、京东、抖音四家启动调查,12月8日,追加了拼多多,12月16日追加了淘宝、天猫。处罚中的店家数据可以理解为是调查日的数据,或者说是2025年末时的数据(暂不考虑期间“幽灵店铺”退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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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此表仅涉及“幽灵”蛋糕店铺,并不包括合法合规的店铺。通常情况下, 合法合规的店铺的收入应占大部分,“幽灵”店铺只占很小比例。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
①主要的“幽灵”外卖交易金额在美团、抖音、饿了么。
②京东是外卖的后来者,短时间内“签约”了海量店铺,但审查不严,且大量店铺并未形成交易。这与京东的“品质外卖”定位有很大的差异。京东需尽快去粗取精。
③美团、饿了么均因类似问题被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需进一步加强对入驻店铺的管理。
④抖音直播电商,海量流量刺激冲动购买,可在短时间内给有限的店铺带来“泼天”的流量,但需加强对店铺的审核。
⑤拼多多的“长尾”对中小店家有很好的支持,但收益有限,平台需承担的责任重大,平台需优化食品相关(含药品、保健品等)的业务流程。
⑥饿了么已经入驻淘宝,改名“淘宝闪购(外卖)”,天猫和淘宝应退出此类业务,或仅向淘宝闪购导流。
⑦蛋糕仅是电商、外卖的一个小分支,各平台都应该举一反三,加强对其他品类的管理。
⑧电商平台可以给实体食品店带来巨大的流量,但知名食品品牌应在利用平台传播时,充分利用平台之间的竞争关系,提升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美誉度,同时需提防假冒、傍品牌等可能带来的负面。
相关处罚信息(转自相关官方行政处罚决定书):
美团: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 7031 家,其中, 113 家店铺未产生交易, 6918 家店铺 产生的交易额为 404987034.33 元(约4.05亿元) ,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 违法所得合计 36262470.03 元(约0.36亿元)。 2024 年 12 月当事人因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饿了么(淘宝闪购):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6329家,其中,1106家店铺未产生交易,5223家店铺产生的交易额为212321897.87元(约2.12亿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19546535.28元(约0.19亿元)。2024年12月当事人因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京东: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43190家,其中,38332家店铺未产生交易,4858家店铺产生的交易额为77298701元(约0.77亿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6701987元(约0.07亿元)。
抖音: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454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378886936.32元(约3.79亿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9492961.48元(约0.09亿元)。
拼多多: 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 9463 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 97089306.49 元(约0.97亿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 5841558.67 元(约0.06亿元)。
淘宝: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881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63966620.99元(约0.63亿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为848227.08元(不到0.01亿元)。
天猫: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256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76781399.37元(约0.76亿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为2693257.14元(约0.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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