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山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5年)》并公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4年6月至9月间,傅某等人在某直播平台开设多个直播间,通过对女主播进行身份包装,打造其“千金小姐”人设,指使主播按照话术在直播间虚假宣传,雇佣他人实施直播间挂字画、上链接、打包物流等工作,销售假冒现当代名家美术作品,单幅作品售价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经查,傅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0万余元。
2025年6月11日至11月27日,房山区检察院先后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傅某等四人提起公诉。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月7日,房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傅某等四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均受到刑罚,其中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十六万元。
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销售假冒名家字画的现象由来已久,直播电商销售模式的兴起进一步加剧了该类犯罪的蔓延态势。检察机关以个案准确定性为突破口,区分“非法占有”与“知假买假”,激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条款,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假冒名家字画的犯罪行为。
来源 北京日报
编辑 陈伊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彭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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