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报道: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女士等5名受害人上诉的核心诉求之一是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对此,李女士补充提交了其抑郁症的就医记录、确诊报告、药单等证据。
判决书显示,对于精神损失赔偿的诉求,二审未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失不属于本案刑附民诉讼的赔偿范围。”“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提交就医记录,拟证明其因宠物丧生遭受严重精神创伤且需药物治疗,经查,上述材料与本案民事部分待查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故本院不予采信。”
李女士告诉记者,庭审过程中,她一直都在止不住地流泪,一直到庭审结束。被告人张某华以视频形式出席了庭审。
对于判决结果,李女士表示,“虽然二审没有改判,但让被害的毛孩子们被看见、被关注、被郑重地对待,引发了法律层面的讨论……就是一种胜利。”
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居民张某华对于小区内电动车被犬只撒尿、划损等不满,于2022年9月13日晚上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内,将含有氟乙酸钠的灭鼠药同煮熟切碎的鸡脖子于容器内混合,投放在小区的快递柜等地点附近。张某华的投毒行为造成了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死亡,2只经抢救生还,2只流浪猫舔舐后死亡。
该小区居民李女士的爱犬,13岁的白色西高地犬Papi便是被害犬之一。案发后,李女士放弃工作,自学刑法,持续奔走、发声:“我只是想为那些不会说话的生命讨一个公道,想让更多人知道,投毒是犯罪,投毒是刑事重罪。”李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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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地犬Papi 受访者视频截图
历经九次延审,2025年12月11日,该案一审宣判: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上诉人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民事部分判处张某华向11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1000元~2.2万余元不等。
一审宣判后,李女士等10名被害犬只主人提出抗诉申请,被驳回。5名受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张某华未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编辑 包程立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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