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某市民因上厕所问题,车在两个不同地方违停,被贴单。
2026年4月12号下午1点44分42秒,市民说:早上9点35,送了孩子上学,因为内急,把车停路边找厕所,厕所还没找到。9点40,就收到一个罚单。无奈 开车回家,9点58,在停车实业街找厕所,一分钟后又收到罚单。找到路边协警,说的已经发送禁停短信,查遍家人和本人手机,两次均没有收到提醒短信。协警说,这种情况需要交警平台投诉,并提供证据。请问,之前说的会要提醒短信,并且10分钟后开走不算,但是我没有收到短信,也没有十分钟容忍,直接罚单 ,这样合理吗?
2026年4月14号下午3点5947秒,单位答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6年4月12日9时35分,您的车辆川AS在青羊区浣花北路(严格管理路段)违反规定停放被予以违停采集。4月12日9时58分您再次在青羊区实业街实施违法停车的行为,因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将不再发送提示短信,执勤交警依法对您的车辆违停信息予以采集。您的车辆违停事实清楚,以上违停采集符合程序规定。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这里就看明白了,两次违停在不同地点,就不发信息,所以没有收到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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