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周女士找到1818黄金眼记者爆料,说闺蜜张女士在网上曝光她的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还到她公司闹,发传单,已经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她虽然弄坏闺蜜的紫貂不对,但是,张女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追诉她。她顶多也就是赔偿给张女士一些钱,可是如今张女士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名誉权这是刑事责任。她要追责对方刑事责任,要把闺蜜张女士送进去,而且已经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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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这一次她要接受采访呢?她想还原事情的大致经过,不能只听张女士一面之词。首先她说了和张女士的闺蜜之情,两个人关系确实很好。
无话不说。
她曾经借过闺蜜张女士的包包,张女士的家里条件很好,有宾利车,而且包包多到数不清,都是大牌。闺蜜也很大方,让她随便挑。
两个人交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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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五六年的闺蜜情了,没想到会搞成这样。事发这一天是今年三月十四号,闺蜜张某某邀请她拍照片。
她就把闺蜜的紫貂大衣穿上了。
她认为闺蜜应该是看到她穿闺蜜的紫貂大衣了,可是,闺蜜说没有看到,因为闺蜜一直开车,她是坐在后面。
她承认穿闺蜜的紫貂时,没有告诉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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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拍摄现场,被闺蜜发现了。结果在拍摄过程中,她脱掉闺蜜紫貂大衣时,不小心落到了粘鼠板上。
当时她也很慌张,直接把粘鼠板给扯下来了。
紫貂的毛没有掉,但是粘上了东西,肯定是有影响的,在她看来影响不大,干洗一下就没事了,这个干洗的钱她愿意出,没想到事情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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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一直问她怎么弄的?
她也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没有告诉闺蜜,不想将实情说出来,事发后两个人还一起有说有笑,把紫貂大衣放到了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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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前的几天,闺蜜张女士也穿着这个紫貂大衣拍摄过照片,她就是看到上身效果不错,也要试着拍摄几张照片,没想过这件衣服如此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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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貂大衣掉到粘鼠板事件发生后,大概过了两周吧,两个人的矛盾激化了,闺蜜找到她讨要说法,原来闺蜜调取了监控,知道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质问她为何不经过我的允许就穿我的紫貂?6.8万元的紫貂无法复原了,为何紫貂掉到粘鼠板上不第一时间告诉我?
为何要隐瞒?
她反问闺蜜,你不是很有钱吗?
闺蜜说有钱就是花在狗身上,也不会便宜了你?因为狗比较诚实,这让她很生气,认为有点侮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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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诉闺蜜,她俩的事情调解不了,派出所也不用去了,让闺蜜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她赔偿多少,她就赔偿多少。
认为这个是解决他们矛盾的唯一途径。
双方还有互骂,也拉黑了对方。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闺蜜竟然在网上对她发起了网暴,连续几十条视频,播放量数百万,让她遭受了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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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到她公司里闹,之前她给闺蜜吐槽过公司的同事,说得同事的坏话,有点难听。闺蜜趁着这个机会,将这件事抖出来了,导致同事大怒。
她也被公司开除了。所以借着这个机会,她要向曾经吐槽过的同事道歉,认为不应该那样说对方。任何时候,都不要给别人说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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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的工作丢了,面子也没有了,还遭到了网暴,她怎么可能不让记者曝光一下这件事呢?她认为他们唯一的解决途径,就是听法院判决。
可是,闺蜜非要违法犯罪,曝光她的照片,视频,甚至还有她的个人身份证号,家庭地址,没有这样欺负人的。
她就起诉了闺蜜。
她认为闺蜜的性质是刑事犯罪,既然闺蜜不仁,就休怪她无义,她要把闺蜜送进去。闺蜜侵犯了她的肖像权,还有名誉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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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完,闺蜜也没有删除她侵权的视频。网友对她指责的比较多,认为她不对,不应该擅自穿别人的衣服。哪怕出问题后,原价赔偿,也不至于闹成这样。但是,私自将她的照片,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发到网上就对了吗?难道闺蜜的做法,就是合法的吗?一定程度上,她的做法更恶。
只能说两个人互有对错!
一件6.8万的衣服,闹成这样真的不值,大家认为谁的过错更大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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