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世三年、骨灰早已被撒入大海,八旬老母却始终被蒙在鼓里,偶然得知后一怒将儿媳与孙女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会怎么判呢?
2017年7月,北京朝阳的张先生突发重病,住进了医院,没几天就撒手人寰。
彼时,他的母亲已81岁高龄,身体孱弱。家人担心老人承受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张先生的妻子与女儿在悲痛之余就跟其他亲人商议,决定向老人善意隐瞒死讯。
8月,张先生妻子和女儿为张先生举办了葬礼,家中其他亲属悉数到场,唯独瞒住了老母亲。
葬礼过后,母女二人选择以海葬方式安葬骨灰——这是国家倡导的节地生态葬法。
![]()
此后,“为了老人好”,母女俩开始想方设法隐瞒老人,希望老人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
她们模仿张先生的语气给老人打电话发短信,每次都找借口说工作忙、要出差,或者感冒怕传染,没办法来看她;逢年过节,就以加班、外地出差为由,代替张先生给老太送东西、发祝福。
老人一开始也没多想,只当儿子是真的忙,心里虽然惦记,但也不想给儿子添负担,从来没有主动追问过。
![]()
她们也跟所有知情的亲戚都打好招呼,让大家一起帮忙隐瞒,就连老人的其他亲属,也都默认了这种做法,觉得母女俩的出发点是好的,都是为了保护老太太。
这三年里,老人虽然时常想念儿子,但看着儿媳和孙女经常来看她、照顾她,也渐渐放下了心。
哪知道2020年的一天,老人的一个远房亲戚来探望她,一时疏忽说漏了嘴,说出了张先生早已去世的消息。
老太太当场就晕倒在地,浑身不停发抖。
缓过来后她马上叫来儿媳和孙女追问,才知道儿子已经去世三年!
“我是他的亲妈,他走了为什么不告诉我?还瞒了我三年!”老人怒斥。
儿媳轻声道:“妈,不是我们有意骗您,是担心您身体承受不住啊!我们瞒您也很累的,请您理解我们的苦心。”
老太太听后怒气消散了不少,“那,我现在想去他坟前看看。”
孙女接口道:“奶奶,我爸爸没有坟墓,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将爸爸的骨灰撒到海里去了......”
“什么!你们把我儿子的骨灰扬了?为什么不跟我商量?”老人一听又怒了。
![]()
“不是扬了,是撒到了海里,是海葬。我爸爸生前就说过他喜欢大海,遗愿就是海葬。”孙女解释道。
老太太颤着声说:“那也要告诉我海葬地点,我要去祭奠一下。”
儿媳妇说:“妈,海葬没有具体的地点的,很难再找到当时的位置,而且骨灰随海水流动也没有了固定的地方,早就飘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所以您没必要去了。”
老太太这下可震怒了:儿子去世不告知,海葬不商量,现在连海葬地点也不说,自己不仅没法送别儿子最后一程,连去看看、祭奠的可能都没了,从头到尾就把自己当成了空气!
![]()
老人越想越愤怒,她觉得,自己作为母亲,有权知道儿子的生死,有权见儿子最后一面,有权为儿子祭奠,可儿媳和孙女却以“为你好”为由,剥夺了她所有的权利,这不是保护,这是伤害!
悲愤之下,老人颤巍巍地来到法院,将儿媳、孙女告上了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告知海葬地点,并索赔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庭上,老人涕泪横流:“我连儿子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他是我生的,死后我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种痛苦谁能理解?”
作为被告之一的孙女则辩称:“海葬是遵循父亲遗愿,隐瞒是为保护奶奶身体。我们错在没及时告知海葬详情,但绝非侵权。”
![]()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人隐瞒死讯初衷是善意,海葬也符合生态安葬倡导,但老人得知真相后,母女仍拒不告知海葬具体位置,导致老人无法祭奠,实质侵犯了老人的祭奠权。祭奠权虽非法定具体人格权,但它体现生者对逝者的哀思,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
最终,法院酌情判儿媳、孙女赔给老人1.5万元精神抚慰金,以弥补老人因无法祭奠造成的精神痛苦。但驳回老人要求赔礼道歉及告知海葬地点的诉求(因海葬地点本身不具唯一性,且难以定位)。
![]()
这起案件撕开了中国式家庭的隐痛:善意的隐瞒,真的是保护吗?当现代殡葬观念撞上传统孝道,当“为你好”变成最深的伤害,我们该如何平衡情理与法理?作为父母,送别子女、寄托哀思,是最基本的情感需求,不该被以“保护”之名剥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