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凯里市公布了8起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看完真的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有人觉得“抓几只鸟玩玩”没什么,有人觉得“卖只画眉赚点小钱”不犯法……结果呢?罚款、判刑、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一个都没落下!
这些“鸟”,真的碰不得
先说几个“扎心”的案例:
凯里杨某某用弹弓打了10只鸟(白颊噪鹛、白头鹎等),觉得是“常见鸟”?不好意思,这些属于国家 “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结果:罚款15000元,工具和鸟全部没收。
伍某某运了1只画眉,被查获。画眉可是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结果:罚款10000元,鸟被没收。
金某某、韩某某、吴某某更惨,在下司镇、鸟山等地卖画眉,最多的也就6只。结果:被判有期徒刑(缓刑)+罚金,留下刑事案底。
最新的一起:2026年2月,文某在金泉湖水库张网抓了2只“黄豆鸟”(棕头鸦雀),目前已被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办。
别以为“只抓两只”“只卖一只”就没事
很多人有个误区:我又没抓熊猫、金丝猴,抓几只小鸟能有多大事?
大错特错。
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比如画眉),不管几只,可能直接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判五年。
抓“三有”动物,数量多了、用了禁用工具(比如弹弓、粘网)、在禁猎期/禁猎区,同样可能 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狩猎罪。
哪怕只是 运输、买卖,一样违法,照样罚款甚至坐牢。
“鸟山”不是法外之地,金泉湖也不是
凯里西门街道的“看牛坡”(鸟山)、下司镇集贸市场、金泉湖水库……这些地方,执法部门盯得很紧。别再抱着侥幸心理去“斗鸟”“卖鸟”“捕鸟”。
一句话总结:
野生鸟类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不抓、不买、不卖、不运、不吃、不养。
别让“玩鸟”的爱好,变成违法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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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里还有人养画眉、抓黄豆鸟、赶鸟市,把这篇文章转给他。等被罚款、判刑的时候,真的来不及了。
素材来源:黔东南林业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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