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部分路口路段(安装位置明细附后)新增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现予以公示。
![]()
![]()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公示期满后,2026年4月7日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30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