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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体验:晚上守着电视,正等着看喜欢的节目,突然屏幕一闪,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冒了出来,唐国强老师端坐着,神情严肃,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某款羊奶粉。那架势,不像在卖货,倒像在作重要报告。一次,两次……好家伙,一晚上能轮番轰炸你四五回。起初是反感,看多了,不知怎的,竟生出一丝可怜来:这哪是代言,分明是放下身段,一而再、再而三地“乞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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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强不是个例,细想想,是不是还有这些“老朋友”:李玲玉的眼镜广告,方青卓的按摩椅,蒋大为的老花镜,岳云鹏的火锅食材,更别提那些反复播放的足力健、8848手机……名单能拉一长串。网友戏称他们是屏幕上的“四大害人精”,总结出一条“收视率定律”:他们一露脸,就是观众换台或静音的统一信号。
曾几何时,明星代言是商家的法宝。一张脸,一句推荐,就能让产品销量大增。那是大众对明星还抱有“滤镜”的时代,觉得他们爱惜羽毛,推荐的东西总不会差。可如今,这套老套路怎么就不灵了,甚至招人烦了呢?
轰炸式疲劳: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太多了”、“太频了”。一个广告,在同一个频道,短时间内滚动播放无数次。再好的观众缘,也经不起这么折腾。明星的脸从“亲切”变成了“视觉污染”,声音从“悦耳”变成了“噪音”。这不是代言,是“刷脸式”的强行灌输,惹人反感是必然的。
人设与产品的“违和感”:唐国强老师,是深入人心的领袖特型演员,气质庄重。当他以同样庄重的姿态,反复推销一款羊奶粉时,这种反差本身就带来一种微妙的不适。有网友直言:“作为主席的扮演者,做商业广告非常不合适。”这并非苛责演员,而是观众心中对艺术形象与商业行为产生了本能抵触。同理,其他明星代言的产品若与其公众形象、专业领域毫不相干,也容易让人产生“只为赚钱”的质疑,要知道观众喜欢的并不是他们本人,而是剧中的角色。
真诚感的缺失:广告的核心是说服,说服的基础是信任。当李玲玉戴着眼镜,却让人感觉“酸文假醋”;当蒋大为推荐着价格不菲的眼镜,产品却并非大众化选择时,观众感受到的不是分享,而是一种程式化的“老乞丐站台”。大家心里门儿清:他们真的长期用吗?真的觉得好吗?屁,为了钱,他连他爹都敢骗,何况是观众。这种疑问,直接瓦解了代言的根基。
“翻车”前车之鉴:这些年,明星代言产品“翻车”的事件屡见不鲜。从保健品到理财产品,从化妆品到家用电器,一旦产品出事,代言的明星往往一句“已解除合作”或“道歉”了事,最终损失和伤害却由消费者承担。这种“狼来了”的故事多了,大众自然提高了警惕,对明星代言的整体信任度大打折扣。真实的明星或许是坏蛋,和剧中的清廉半毛钱关系没有。
如果只是让人烦,换台便是。但明星代言乱象的危害,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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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电视广告,尤其是央视等传统平台的广告,其主要受众包括大量中老年人。他们往往对明星和央视保有较高的信任度,对新兴营销手段辨别力相对较弱。一些明星代言的保健品、医疗器械、收藏品等,利用这种信任,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可能导致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蒙受经济损失,甚至一命呜呼。
透支社会诚信体系: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具有社会示范效应。当明星为了高额代言费,他们脸都不要了,不加甄别地为各类产品站台,本质上是在消耗自身信誉,更是在消耗整个社会的诚信资源。每一次“翻车”,都是对“诚信”二字的一次打击。长此以往,人与人之间、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将变得更加脆弱。
助长“唯利是图”的浮躁风气:部分明星“来者不拒”的代言行为,传递出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只要给钱背着他爹敢把他妈嫁了,他们什么都可以代言,无需考虑产品真实性、自身形象契合度乃至社会责任。这种风气蔓延开来,会侵蚀文艺工作者应有的操守,也让“认真做事、凭本事吃饭”的朴素价值观受到冲击。正如有人讽刺:“这些所谓名人比农民还缺钱?不择手段捞钱。”
作为消费者,我们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用脚投票”。对明显夸张、不靠谱的明星代言产品,保持警惕,坚决不买。用遥控器换台,用手指划走,用沉默表达态度。当市场反馈清晰表明“此路不通”时,商家和明星自然会夹着尾巴逃走了。
平民老冯
有想法、有锋芒、讲真话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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