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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太原一支“暴走团”每日凌晨4点列队出行,高分贝播放音乐,严重干扰周边居民休息。面对群众投诉,当地12345热线竟称“属个人行为,难以由单位监管”。
健身本是正当权利,公共秩序更是文明底线,一旦个人自由以扰民为代价,执法回应以“难监管”搪塞,受伤的便是公众作息,失守的则是城市治理。
凌晨4点,万籁俱寂,正是多数人酣睡之时。一支音乐震天的暴走队伍穿行街头,打破的不仅是夜色宁静,更是对他人基本休息权的漠视。噪声污染防治法早已明确,公共场所健身娱乐必须遵守时段、区域、音量规定,禁止制造过大音量。但现实中,常有一些健身团体把马路当操场,把高分贝音乐当“士气”,全然无视他人安宁,将个人愉悦建立在他人宁静被剥夺的痛苦之上。
比噪声扰民更令人担忧的,是治理层面的“难监管”说辞。当地12345将问题归为“个人行为”,城管部门称“不在职能范畴”,看似各有依据,实则是责任推诿、治理缺位。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共场所活动管理,本就是城市治理的分内之事。一句“难以监管”,试图将法律条文悬置、群众诉求搁置,让违法行为有恃无恐,更让受害居民投诉无门。
此类乱象反复出现,戳中了城市治理的共同痛点。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如何平衡?柔性管理与刚性执法如何衔接?健身、广场舞、晨练等活动,本是城市活力的体现,但一旦突破时间、音量、空间边界,便会从健康之举异化为噪声公害。不少地方都曾出现类似争议,有的社区为广场舞划定专属区域、安装音量监测设备,有的执法部门采取“劝导+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行为,这些实践已然证明,乱象并非难以监管,关键在于是否真正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
对监管部门而言,“难以监管”不该成为标准答案,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法律有授权,群众有呼声,所谓“难”,本质上是不作为、不愿为的托词。划定专门的健身区域,避开居民集中休息时段,明确音量控制标准,这些举措并不复杂;安排人员常态巡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劝导,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罚,这些行动也非难以落地。诚如太原的这支暴走团,若监管部门能提前介入、主动沟通,划定合理的出行路线和时段,既保障群众健身权利,也守护居民安眠自由,何至于让矛盾愈演愈烈?
城市是每个人的共同家园,公共空间不是某个人、某个团体的“私人领地”,需要人人守护、彼此体谅。太原暴走团的争议,归根到底是“如何文明健身”的考题。健身者应常怀同理心,自觉遵守时间、音量与场地规范,放下“自我优先”的执念,尊重他人休息权利。社会各界也应加强文明引导,形成相互包容、彼此尊重的公共氛围。当自律成为每一位健身者的习惯,公共治理更趋精细、更加贴心,才能让城市既有活力生机,也有文明温度。□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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