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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反对,都在加强
“多”说两句
用有问题的手段去解决手段问题,只会越解决越糟糕,陷入“自指悖论”
这个时候,我们不妨换个思路——
其实悖论并非客观存在,而是一种语言逻辑漏洞
要破解悖论,就不能在悖论里打转,而要从定义下手
就拿我们天天批判的 “形式主义” 来说
工作本就离不开形式,多少形式算多?什么程度又算合理?
你大可长篇大论分析得有理有据
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很难做到事事泾渭分明
同一件事,松一点是流程,严一点是形式
今天合规的,明天就可能越界
文件多于6页就一定是形式主义吗?少于6页就一定不是?
那如果不一定的话,“文件不得多于6页”这条规定本身是不是形式主义?
所以,“形式主义”本身就是一个边界模糊、主观极强、难以实操的概念
我们反对了半天,甚至都不知道是在反对,还是在助长
与其在 “是不是形式” 里纠缠不休,不如直接换掉尺子——
不问形式,只看效果
不管过程,只守底线
绕开手段判定,只卡框架边界,问题立马变简单
这套思路,同样适用于处理“官僚主义”和“减负”——
在一个科层结构的组织中,想要彻底消灭“官僚问题”,着实令人困惑
而在工作越发复杂化的当下,非要说什么工作是绝对的“负担”,也会让人一头雾水
很多问题之所以顽固、反复,不是力度不够,而是压根找错了靶子,判偏了病灶,用错了范式
跳出旧定义,重定新标尺,很多“死结”也许根本就不必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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