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猥亵女生后曾上门吵闹
福建派出所教导员猥亵15岁女生案追踪:家属称量刑畸轻申请抗诉,公安部门上门协商赔偿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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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案件:时任教导员李某在办公室内,以“可能被拘留”为由胁迫,对一名年仅15岁的女孩小君(化名)实施强制猥亵。2026年3月16日,霞浦县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判决一出,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小君的父亲张琛(化名)认为量刑畸轻,于3月20日向霞浦县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已上门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但截至3月22日晚,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一、案件回顾:派出所内的罪恶
1. 以办案为名支走母亲
据霞浦县法院刑事判决书载明,2025年6月16日下午2时许,李某以了解小君此前参与的打架斗殴案为由,将其与母亲通知至牙城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约一小时后,李某借故让小君母亲先行离开,将年仅15岁的小君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我打死都不会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她妈妈也想不到,因为女儿在派出所很安全。”张琛回忆道。
2. 胁迫手段与DNA铁证
判决书显示,李某以“可能被拘留”为由胁迫小君,实施了一系列猥亵行为,包括抚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射精等。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办公室垃圾桶内侧、裤子裆部、警服下摆、办公室藤椅扶手、毛巾表面以及小君所穿白色鞋带上的可疑斑迹中,均检出与李某血样基因座相同的STR分型。
面对DNA铁证,李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签字具结。
二、受害家庭的至暗时刻
1. 回家后崩溃大哭
小君从派出所回家后,面无表情、拒绝吃饭,径直上楼锁门。约一小时后,妻子听到女儿在房间里哭泣。张琛当时正在外地,接到妻子电话时第一反应是不信:“派出所是抓坏人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女儿在那儿怎么可能出事?”
直到妻子第三次打来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女儿持续的哭声,张琛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2. 涉事民警上门“吵闹”
张琛致电李某求证,对方矢口否认,甚至上门“吵闹”。“他跑到我们家来了,还骂骂咧咧的,说‘我好心帮你们,你们还诬陷我,打电话问七问八的,神经病’之类的话。”张琛说,当时女儿本就因之前的遭遇有心理阴影,被李某一闹,吓得在楼上哭个不停。
张琛当即要求李某离开,随后向宁德市公安局报案,并要求法医上门进行DNA检测。
3. 自残、离家出走与流言蜚语
事发后,小君的身心遭受重创。2025年8月,张琛妻子发来女儿拿小刀划自己手臂的画面——两个手臂全是口子,鲜血染红了手臂。
小君多次离家出走,先后去过霞浦县城、安徽、泉州,如今又独自跑到江西。张琛说,女儿去泉州时把他拉黑了,不回信息;这次去江西,妻子只给了200元,她就提着行李箱走了。
“我们在牙城镇,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件事,街道上经常有人议论纷纷,有的人传我女儿被强奸,甚至还有人传我老婆被强奸。”张琛说,妻子因无法承受压力,已回到四川老家,牙城镇的店铺也关了。
三、判决争议:两年九个月是否过轻?
1. 法院认定:多重从重情节
2026年3月16日,霞浦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李某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法院同时认定多项从重处罚情节:
- 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
- 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酌情从重处罚;
- 猥亵手段恶劣,酌情从重处罚。
鉴于李某认罪认罚,法院从轻处罚后综合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2. 家属:判决与伤害不匹配
“李某把我们家毁了,一审的判决我无法认可。”张琛拿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他于3月20日向霞浦县检察院递交《刑事抗诉申请书》,认为量刑畸轻。
抗诉申请书中指出,李某具有多重从重处罚的恶劣情节,一审量刑未充分评价其滥用职权、侵害未成年人、手段恶劣等核心情节,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李某的主观恶性严重不匹配。
“到目前为止,派出所包括李某的家属,都没有找我们表示过任何的道歉,只有李某在开庭时说了一句‘对不起。’”张琛说。
3. 律师观点:量刑偏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律师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偏轻,不合理。
胡磊分析指出:李某系派出所教导员,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派出所办公室这一具有公共性质的场所实施胁迫,构成公开情节;且猥亵手段具有侵入性,危害后果显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对已满14周岁未成年人利用职权实施侵入性行为的,应当从严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中,类似警察、教师在办公场所实施此类行为的量刑起点通常为三年以上。
胡磊还建议,家属应及时申请司法精神损伤鉴定,既可作为抗诉时要求加重量刑的关键证据,也能为后续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充分依据。
四、最新进展:赔偿协商与开除程序
1. 公安部门上门协商赔偿
3月22日,张琛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地公安部门从当天下午3点开始,一直在其家中协商后续赔偿问题。但截至当晚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张琛透露,事发后相关办案人员曾登门沟通,承认“是他们的错”。他曾给对方一天时间答复,但对方以周末休息为由未给出明确处理意见。
2. 涉事民警将被开除
3月21日,霞浦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目前李某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待判决生效后将执行开除程序。
3. 省市级政法机关关注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目前福建省、市两级政法机关已关注到该起案件。
五、事件背后:守护者何以成为加害者?
1. 曾是“负伤民警”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某1988年出生,2010年警校毕业后考入公安系统。26岁时,他在参与一次对吸毒人员的抓捕行动中,被犯毒瘾的嫌犯持刀扎伤右肩胛,导致婚期推迟。昔日的负伤民警,如今却沦为猥亵未成年人的阶下囚,令人唏嘘。
2. 信任崩塌与社会反思
这起案件击穿了公众对执法机关最基本的信任底线。张琛最初接到妻子电话时的反应——“诬陷民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恰恰反映了普通人对执法者天然的信任。然而,正是这种信任,被李某利用,成为伤害未成年人的工具。
目前,张琛已委托律师准备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计划带女儿进行精神鉴定。他希望能够为女儿讨回公道,“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能咽得下这口气吗?”
(综合自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新黄河、大风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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