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去哪了?电梯故障频发应该找谁?楼道灯不亮怎么办?即日起,我市的业主们有了“撑腰”的官方渠道。
3月1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线索。从“质价不符”到“公共收益乱象”,从“设施设备缺位”到“非法催费”,此次征集以“全链条覆盖、无死角覆盖”的姿态,直面长期困扰基层治理的物业“老大难”。
据悉,此次线索征集是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公告明确,重点核查范围涵盖了物业服务全过程中群众意见最集中的五大“顽疾”。
首先是“钱”的问题。针对业主最反感的“质价不符”,重点征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涨价、收费不公示或公示不透明等行为。
其次是“公家钱袋子”的问题。小区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费这些公共收益究竟去了哪?此次征集直指公共收益来源不清、去向不明、公示流于形式等管理乱象。
第三是“生命安全”的问题。紧盯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的巡查维保缺位,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不及时、推动不力的行为,将被重点督办。
第四是“市场秩序”的问题。严查前期物业“明招暗定”、合同到期拒不退场,甚至采用断水断电、停用电梯等非法方式催费的行为。
最后是“生活便利”的问题。此次征集还将目光投向了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细节,如无理阻挠快递、外卖、家政等民生服务人员进入小区,或密集设置减速带影响通行等过度管控行为。
事实上,我市对物业行业的规范治理早已有迹可循。此次线索征集并非孤立行动,而是有着坚实的法规支撑。2025年5月1日起,《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施行,明确将住宅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并确立了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而在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开始生效,为全省物业管理划定了红线。在今年年初的市“两会”上,物业乱象也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市住建局公开“纳谏”,正是对民生关切的及时回应。
为了让群众敢举报、愿举报,市住建局同步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要求举报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及问题详情,并鼓励附上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市住建局承诺,一是对所有线索进行逐一梳理核实,查实必究;二是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来源: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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