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候干燥,大风天气频发,农事、祭祀、旅游等用火情况较多,稍有疏忽,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日,市应急管理部门发出提示,就防火相关要求及引发火情可能要承担的责任等进行提示。
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要防范农事用火,焚烧秸秆、焚烧杂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用火行为,非常容易引发火情,千万不能大意;要防范祭祀用火,祭祀活动中常见的点烛、燃香、烧纸等行为,极易在干燥多风的气候条件下引发森林火灾,已成为春季森林火灾的主要人为原因;要防范施工作业动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明火、火花或高温,在干燥、多风、植被茂密的林区环境中,成为了引燃物的“点火器”,务必十分留意;需防范野外生活用火,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生活取暖、使用火把照明以及乱扔烟头,都极易引发火灾,需注意及时熄灭火种,防止死灰复燃。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林木,严重破坏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性,还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法律对涉火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且严厉的法律责任。
引发森林火灾可能承担什么责任?其一是放火罪,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根据刑法等规定,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二是失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根据刑法等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请务必做大以下“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不准烧山、烧荒,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和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申 波)
来源:太原日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