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晚高峰时段辖区道路通行安全,武汉江岸交警成功查获一起小型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用责任与担当为群众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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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晚18时10分,正值晚高峰车流、人流叠加时段,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黄念带领民警张军等人在沿江大道三阳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尾号86的小型客车行驶异样,车辆车身略显沉重,车窗内隐约可见人员拥挤,疑似存在载人超员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该车辆拦下,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执勤民警现场核实,该车行驶证标注核载人数为7人,现场查验实载人数达9人,超出核定载客人数2人,属于“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交通违法行为。
面对检查,该车驾驶员对超员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辩称“都是熟人,想着顺路捎一段,路程不远,不会有问题”,心存侥幸忽视了超员带来的安全风险。执勤民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明确告知其超员行为的严重危害——超员会导致车辆重心偏移、制动性能下降、操控稳定性变差,尤其在晚高峰车流量大、通行复杂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交通事故,且超员乘客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会大幅增加人员伤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当场对该驾驶员依法作出扣3分,罚款200元的现场处罚,同时,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超员人员的出行安全,黄队长联系合规车辆,将超出的2名人员安全转送,确保每一位乘车人的出行安全。
超员载客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看似“挤一挤”的便利,背后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江岸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载客,广大乘客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共同守护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平安。(记者:奚伟 通讯员:张慧 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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