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来自广西钦州,她从2022年5月起迷上了一个叫“小海”的主播,就在某直播平台上面,之后她陆续充了53.5万元,换成平台金币就是535万多,再加上其他小额花费,总共用了超过61万元,打赏次数也超过2万次,几乎天天都在送礼物。
2026年3月9日,钦北区法院审了一个案子,原告是小芳的丈夫小张,他起诉说妻子没跟他商量就花了很多钱,这属于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他还认为主播有诱导行为,平台也没管好,要求退回54万多元,结果法院全驳回了。
法院认为,这些打赏并非一次性大额赠与,而是长期、多次发生的小额网络服务消费,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关于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这类持续性的线上娱乐支出属于合理范围之内,因此妻子自行决定花费观看直播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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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那边说自己已经做了该做的事情,弹窗提醒用户要理性打赏,设置了单日限额,也完成了实名认证,法院认可这些措施,认为平台只是提供技术工具,无法了解用户是否已婚,也不能判断谁在情感上冲动,同时没有证据显示算法专门推送诱导打赏的内容。
主播“小海”和小芳之间只有线上的互动,他们没见面,也没有私下转账,打赏都是公开送礼物、点赞这些常见做法,法院调查后没有发现暧昧或交易的痕迹,这和那些打着打赏名义搞诈骗的情况不一样。
有意思的是,这回是妻子大把花钱,丈夫出来维权,跟过去常见的情况正好相反,以前多是男人打赏女主播,老婆追着讨钱,这次角色调换了,法院也没因为她是女性就自动认定她失控,反而更尊重她的消费自主权。
现在监管的重点还是放在未成年人和公职人员这些群体上,对普通已婚成年人的高额打赏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则约束,有些平台计划在2025年尝试推出“家庭账户预警”功能,但这个功能需要夫妻双方主动绑定才能使用,而本案涉及的平台根本没有推广这项服务。
有人觉得几十万块钱不是个小数目,夫妻共同的钱,一个人偷偷花掉确实不公平,也有人认为在网上看表演付点钱,就像去KTV唱歌要买单一样,不能每回都让配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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