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办学位安排办法有调整!
日前,禅城区教育局发布《禅城区公办初中学位安排办法调整方案》,事关“人户一致”户籍生,2027年及之后执行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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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本学位安排办法的调整,主要对象为“人户一致”户籍生。
禅城区“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其中对于我区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计划无法全部接收对口地段“人户一致”户籍生的学校(名单每年根据生源测算动态调整,并在招生录取前适时公布),其对口地段的“人户一致”户籍生按照达到“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设置过渡期,即申请2026年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受该政策影响;申请2027年(含)之后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学位安排按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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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公办初中学位安排办法调整方案
为积极应对我区适龄学生规模持续扩大、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紧张的新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主动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政策杠杆调节学位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安排学位,并按照户籍生、政策生、积分生依次录取,免试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梯度分流,动态调控”的原则。通过政策调节学位资源分配等措施,引导生源合理分布,缓解局部过热学校办学压力。
三、具体内容
本学位安排办法的调整,主要对象为“人户一致”户籍生。
禅城区“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其中对于我区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计划无法全部接收对口地段“人户一致”户籍生的学校(名单每年根据生源测算动态调整,并在招生录取前适时公布),其对口地段的“人户一致”户籍生按照达到“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设置过渡期,即申请2026年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受该政策影响;申请2027年(含)之后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学位安排按本政策执行。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区分管领导统筹指导,区教育局牵头,协同各镇(街道)及宣传、政法、财政、住建、信访、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政策落地;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由区招生办统筹,办公室、基础教育股、安全保卫股、督导室、人事股等各股室协作,在保障学位紧缺学校顺利招生的同时,各学校同步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快学位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建设,加强对禅城区公共教育服务设施的研究分析,进一步完善禅城区特别是学位紧缺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与中心城区相适应的高质量教育需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各学校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途径,对政策调整背景、主要内容、时间节点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针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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