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沪高速扬州境内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导致多人受伤。调查事故的民警敏锐发现,肇事司机段某一身酒气,经测试,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9.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民警询问得知,事发前一天晚上,段某与朋友小聚喝了不少。到了晚上又临时起意,驾车从常州赶回河南老家。上车后,段某感觉疲惫,便大胆开启了车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打起了瞌睡。至于追尾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段某表示完全记不清了。
民警随后调取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等资料还原了事发过程,段某将车辆驶上高速后,其在车内睡着了,双手脱离了方向盘,而车辆系统感应到后,辅助驾驶停止了工作,车辆失管后随即停下。段某驾驶的车辆停在了高速公路第二车道,不久后,徐某驾驶小轿车从后方驶来,猝不及防撞上了段某的车辆。几分钟后,后方黄某驾驶小轿车又不慎追尾徐某驾驶的车辆。就这样,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依法对段某予以行政处罚,段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段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判决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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