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二审案件,在美国离婚,法院判决“男方名下的所有存款归男方所有”。这句话,包不包括他在中国的存款?
对方可能会告诉你:美国法院管不着中国境内的钱,这判决在中国就是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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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样吗?今天把这个问题讲透。
第一,美国法院能不能对中国境内的财产作出判决?
能。
美国法院遵循的是“对人管辖”原则。只要当事人在美国,法院就有权对“人”下命令——而不是直接对“物”下命令。
判决书里写的“所有存款归男方所有”,法律上的真实意思是:法院确认了男方对这些存款的权属,并驳回了女方对该部分财产的请求权。
至于存款在哪个国家、哪家银行,不影响这个“确认”的效力。法院是在分配你们两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是在指挥中国的银行。
第二,这份判决拿到中国,到底有没有用?
有用。而且作用比你想象的大。
首先,它阻断了对方在国内另案起诉的路。如果对方想拿着同一笔存款,再去中国法院起诉分割,你可以直接拿出这份美国判决,主张“一事不再理”——这笔钱在夫妻之间已经分清楚了,法院不会再审第二遍。
其次,它改变了举证责任的分配。本来在中国打官司,你要证明这笔钱是你的个人财产,很难。现在有了这份判决,轮到对方去证明“美国法院判错了”——这个举证责任,几乎没人能完成。
第三,有没有例外情况?
有。如果判决涉及的是中国境内的不动产,那情况完全不同。中国法律对境内不动产有专属管辖权,外国法院直接判房子归谁,中国不认。
但存款是动产,不涉及专属管辖。只要程序正当、不损害中国主权,中国法院在实践中持更加开放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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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最后给你三句实操建议:
第一,保留好完整的诉讼记录。除了判决书,开庭记录、证据清单、财产陈述——这些材料能证明中国境内的财产确实经过了美国法院的审理。
第二,做好认证和翻译。把判决书办理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找有资质的机构翻译成中文。一旦需要在国内使用,这是最基础的武器。
第三,如果对方试图在国内重新起诉,直接拿出这份判决,向法院提出“一事不再理”的抗辩。
如果你也在为跨国财产分割的事发愁,可以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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