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为《品读》2026年第3期内容
上周六,我和父母大吵一架,谁也不服谁,一直冷战到现在。起因是两个月前我得知有个知名的交响乐团要来成都演出,想到父母都喜欢古典音乐,就咬咬牙为他们购买了两张前排座位的票。
演出当日,为了能让父母安心看演出,不必操心我们小辈的各种事儿,我和老公早早就带着儿子出了门。没成想晚上回家,本该在音乐厅看演出的父母,竟待在家中为我们做好了晚餐。原来,他们一早就到了场馆附近,正准备检票进音乐厅时,遇到了一个“黄牛”,愿以多出票面600块钱的价格买下他们手里的票。父母一合计,就把票给卖了。然后拿着“挣到”的钱去了超市,给我们买了许多好吃的。
父母对自己“挣到”的600块钱洋洋得意,我却急了眼,不由生气地质问他们:“这乐团难得来一次成都,一票难求。这两张票是我好不容易抢到的,你们怎么说卖就给卖了呢?更何况,你们那么喜欢古典音乐,怎么能为了600块钱,就放弃这次机会呢?”父母听到这段话也来了气。我妈说:“这两张票既然给了我们,我们就有权利决定怎么使用!这音乐在家里也一样能听,没必要非得去现场听。卖出去多挣了600块钱,还给你们买了好吃的,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最终,大家不欢而散。
那天晚上,我之所以像个炸药包“一点就炸”,是因为从小到大,类似的事情发生过许多次。每当我想为父母做点什么,让他们去享受 “当下的快乐”时,总会被“泼冷水”——在父母眼中,无关温饱的花销都是不必要的。
于是,我也暗暗发誓,决不做一个扫兴的人。以后有了小孩,也一定要当一个不扫兴的妈妈。然而,曾经这样下定决心的我,在与侄女的一次相处中,下意识地重复了父母的老路。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带侄女去公园玩耍。夏日炎炎,许多小朋友都带着水枪在水塘边打水仗,欢笑声几乎传遍了公园的每一个角落。侄女也想加入他们,但因为没有水枪,所以央求我也给她买一把。正好公园里有家小店,可我们走近一看:店里寥寥的几把水枪,外观不太好看,价格也比其他地方卖得贵。我有些犹豫:“姑姑在网上给你买好不好?网上的水枪更漂亮,价格还便宜。花同样的钱,我可以给你买两把。”侄女有些不高兴:“网上买的要等好几天才能收到,我现在就想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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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女的话顿时让我想起那句网络流行语“屠龙少年终成恶龙”——我一边痛苦于父母的“扫兴”,一边却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侄女。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当即在那家店里买下一把水枪。侄女拿着水枪,跑到了水塘边,很快就加入了小朋友们的游戏中。直到晚上回家,她的脸上都挂着大大的笑容。
想起这段经历后,我失眠了,辗转反侧思考了很多。其实,我给侄女买水枪和给父母买演出票一样,都是在表达自己对他们的爱。侄女开开心心地玩耍,用积极的情绪让我感受到了爱的回报。反观我的父母,他们卖掉演出票“挣钱”这个行为虽然扫兴,但用“挣”来的钱买了很多好吃的,还为我们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回报我对他们的爱。归根究底,上周六那场争吵并没有对错之分,只是我们表达爱的方式不同,而且也都没能及时理解和感悟到对方的爱。
隔天清晨,天气极好,阳光透过窗外的香樟树洒满了卧室。我早早起了床,推开房门,看到爸爸已做好早餐,妈妈在客厅一边听歌一边跟着哼唱,笼罩在家里好几天的乌云仿佛已经散去。我想,应该向父母道个歉,做一个真正不扫兴的人,立即。
作者:周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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