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向日葵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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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
2025年1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下发《关注函》。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浙江证监局认为,向日葵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罚款510万元。
2026年1月14日晚间,向日葵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监管局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对其进行立案。
2026年1月14日晚间,向日葵公司同时发布终止重组事项,主要原因是收到立案告知书,已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因此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2026年1月15日,向日葵股价遭遇“20CM”一字跌停,市值蒸发逾20个亿。2026年1月16日继续下跌17个点。前期受利好影响入场的股民面临了大量的亏损。
2025年9月8日,向日葵(300111)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称公司正筹划收购“兮璞材料”及“贝德药业”的股权。
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此后,向日葵股价一路走高,直至被中国证监会突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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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且在2026年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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