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18.5万/亩,保定2村征地补偿安置来了,约179.91亩!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征收士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大园乡东马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6年度第13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马池村,南至保定天和盛土产回收有限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西至岳庄村,北至东马池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城镇村道路、防护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3769公顷,其中农用地3.6586公顷(其中耕地0.5252公顷)、建设用地0.7183公顷。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I区片,区片价为277.5万元/公顷(18.5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补偿采取包干补偿方式,按照市政府关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莲池区范围内征地综合价格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反馈意见》(保自然资规(2021)156号)的批示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和《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修改说明的通知》(莲政字(2020)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马池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征收士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大园乡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6年度第13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马池村,南至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保定市交通局公路绿化处,西至莲池南大街,北至岳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城镇村道路、防护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7.6174公顷,其中农用地6.0010公顷(其中耕地0.3003公顷)、建设用地1.6164公顷。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III区片,区片价为277.5万元/公顷(18.5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补偿采取包干补偿方式,按照市政府关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莲池区范围内征地综合价格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反馈意见》(保自然资规(2021)156号)的批示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和《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修改说明的通知》(莲政字(2020)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岳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征地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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