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仲裁纠纷案件,为受到工伤的申请人王某执行护理费、医疗费等案款共计10万余元。
王某此前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其就职的敦化市某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已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事后,王某经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由延边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王某受伤后在长春某医院住院治疗15天,住院期间该公司也未派人护理。
后经敦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王某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需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王某赔偿费用合计102312.8元。然而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敦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该案申请人执行人王某生活困难,于是立即启动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流转”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查询,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清查,通过办案系统网络查控查询到该公司银行账户内有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线上冻结了该公司账户内相应执行款。鉴于网络冻结需经15天异议期后才能扣划,为了让工伤赔偿款尽早发放到王某手中,办案法官主动联系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耐心劝导,最终该公司同意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
考虑到申请人在外地,前往法院不便,为快速化解纠纷,办案法官依托“一张网”办公办案平台,运用多方视频、多人会签、在线笔录等功能,实现案件线上化解,被执行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执行款转至王某账户。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重点案件,着力推动案件实质化解,把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扎实的执行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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