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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2026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力争完成个人消费者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50万辆左右,家电产品以旧换新500万台左右,进一步释放数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潜力。
《方案》明确指出,将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
在交通运输领域,将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方案》详细制定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 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汽车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 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 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方案》明确,省财政厅按照央地9: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保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分配下达国债资金。
同时,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根据企业销售和垫资情况,向相应企业或支付平台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实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动态调整机制,优先保障资金支付进度快、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资金需求。
《方案》还强调,将加强监督监管,推动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实现补贴资格、新能源汽车车型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商品发票信息、物流信息、财政资金支出信息等关键数据比对和交叉验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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