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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大众对精神层面的关注也日益升温。
这种转变本身无可厚非,值得肯定;可令人费解的是,部分人竟将精神寄托过度投射于猫狗等宠物身上,甚至赋予其超越常理的情感权重。
平心而论,饲养宠物本是个人自由,也是生活情趣的一种体现。
但任何自由都有边界——您的喜好绝不能以侵扰他人安宁为代价,更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遗憾的是,总有人把“爱宠”异化为“特权”,误以为自家犬只天生高贵、无需约束!
就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云南罗平县金鸡服务区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真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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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妄之灾
春节长假,向来是亿万劳动者携家带口远行放松的黄金窗口。
辛苦打拼一整年,唯有此时能暂别工位、卸下重担,陪父母散散步、带孩子看看山河,这份温情尤为珍贵。
地处西南的云南,素以气候温润、风光旖旎著称,每逢新春便吸引大批跨省游客纷至沓来。
我们故事中的主人公——一位来自山东的七旬老人,正是怀着满心期待踏上旅程的。谁料,一场本该轻松愉悦的旅途,却因一次疏忽酿成终身伤痛。
时间定格在2月21日上午9时许。
山东游客小杨(化名)驾驶车辆载着全家抵达云南省罗平县金鸡高速公路服务区,计划短暂停歇、补充体力。
由于连续行驶数小时,小杨夫妇下车检查胎压与油液,老人则因久坐不适,在服务区内缓步踱行,呼吸新鲜空气。
画面原本宁静祥和,可转瞬之间风云突变!
据小杨事后还原:当时父母正沿步道徐行,途经一辆未关闭车门的黑色SUV旁时,一只体型健硕、未佩戴牵引绳的德牧猛然从车内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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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动作迅猛、目标清晰,直扑老人胸前,将其重重掀翻在地!
事发突然,老人毫无防备,当场仰面摔倒,后脑与右髋部猛烈撞击水泥地面。
更令人寒心的是,狗主人虽迅速下车驱赶爱犬回车,却全程未靠近倒地老人半步,既未伸手搀扶,亦未开口致歉,甚至连车门都未随手关严。
更令人震惊的一幕紧随其后——尚未等小杨夫妻奔至现场,那只德牧竟再度挣脱束缚,从半开的车门窜出,对着躺在地上的老人疯狂撕咬左小腿及大腿根部!
回忆起那一刻,小杨声音颤抖:“我妈当时血流不止,腿完全不能动弹,脸色煞白,蜷在地上一动不动。”
需特别指出:事故地点距离小杨停车位置仅二十余米;而他从发现异常到冲至母亲身边,用时不足二十秒。
如此紧凑的时间差与重复性攻击行为,实在难以排除人为纵容甚至默许的嫌疑。
试问:若真尽到看管之责,何至于犬只两次脱控?又怎会让无辜老人承受这般暴烈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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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耻至极!
目睹母亲惨状,小杨强忍悲恸,第一时间拨通120急救电话,并同步报警求助。
120火速将老人转运至罗平县中医医院抢救;110则立即介入调查,锁定涉事犬主身份。
那么,小杨为何未当场与对方理论?
答案很简单:对方根本无意沟通,更无基本共情能力!
当执勤民警抵达现场询问事发经过时,狗主人给出的回应令人瞠目结舌:
“老太太身上有特殊气味,狗才主动扑上去的。”
荒谬!离谱!简直匪夷所思!
好在彼时警力在场,对方暂作收敛,口头承诺“全权负责”,并安排其女儿陪同老人前往医院办理入院手续。
考虑到母亲伤势危急,小杨暂且按下怒火,选择先行救治。
那么,老人究竟伤得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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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中医医院于2月23日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显示,此次创伤极为严重:
右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头面部多处挫裂伤伴皮下血肿、左侧上臂软组织重度挫伤……
尤为棘手的是,老人年逾古稀,且曾接受过腰椎融合手术,现有骨质条件已无法耐受内固定术,唯一可行方案为人工髋关节置换。
2月23日晚,老人在全麻状态下完成历时三小时的关节置换手术,术后转入ICU严密监护。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康复之路漫长。
医生明确告知:即便顺利恢复,也可能遗留双下肢不等长、步态失衡、行走跛行等不可逆功能障碍。
然而,就在医疗方案敲定、费用明细初具雏形之际,狗主人的态度骤然反转。
他先是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美其名曰“住院生活补助”;紧接着便强硬要求小杨为老人申请医保报销。
小杨此前已向主治医师反复确认:本案存在明确第三方侵权责任人,若使用医保结算,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骗保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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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铁律,狗主人彻底撕下伪装,语气咄咄逼人:
“你们不走医保,我一分不出。”
察觉对方意图逃避责任,小杨当即联系辖区派出所请求协助调解,并作出重大让步——同意优先启用医保报销通道,但坚持要求对方承担医保报销外全部自费项目,另加2万元后续康复治疗及护理补偿。
狗主人表面应允“看过账单再议”,实则悄然失联。
此后,无论小杨如何致电,对方均拒接通话;短信亦石沉大海。
万般无奈之下,小杨转向媒体求助。
2月24日,记者多次拨打狗主人电话,在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直接挂断,全程未发一言。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责任不会因回避而消失,道德底线更不容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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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维权
面对拒不履责的犬主,小杨果断启动法律程序,委托专业律师团队收集证据、固定证言。
目前,罗平县公安局已对该案正式立案侦查,调取服务区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视频及多位目击者笔录,案件正在依法推进中。
与此同时,记者连线资深民事侵权领域律师,就本案适用法律条款进行权威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
饲养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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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违反地方养犬管理条例,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如未系牵引绳、未佩戴嘴套等)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得以“受害人有过错”为由主张免责。
在行政追责层面,参照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
未对动物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致其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可并处相应罚款。
综合本案情形——犬只两次脱管、暴力袭击、致人重伤、拒绝救助、推诿赔偿,已明显超出一般民事纠纷范畴,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相关条款。
小杨完全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合理损失,并可同步申请公安机关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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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养犬不是儿戏,文明始于牵绳。当你选择将一条生命带入家庭,请务必牢记:权利与义务永远对等,温情与责任必须同行。
请永远敬畏生命、尊重他人、恪守公序良俗。切莫让一时放纵,毁掉一个家庭的团圆;更不可让所谓“宠物情感”,凌驾于人类尊严与基本安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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