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万余方弃渣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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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山西省泽州县检察院干警在该县白水河河段查看河道整改情况。
2026年1月7日,北风刮得正紧,山西省泽州县白水河河道两侧的枯草被风吹得伏倒在地。“这回清理得彻底,夏天河水肯定能痛快地流了。”附近村民对前来勘查的泽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说道。
这里曾经是泽州县检察院办理督促保护白水河河道行洪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彼时,河道内堆满了开采的石料、砂石、油桶、建筑垃圾,既严重妨碍行洪安全,又破坏沿岸生态环境。如今,这些影响观感、危害安全的堆积物已全部被清理清运,河床恢复了原本样貌。虽是寒冬,草木尚未返青,水流也较平缓,但夏日汛期水流冲刷河床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
告急:3万余方弃渣成防洪隐患
位于晋豫交界处的白水河大箕镇两谷坨村段,是重要的国考水质监测断面。2023年夏,原监测站房被特大洪水冲毁,项目主管单位随即启动重建工程。施工期间,为降低运输成本、加快进度,施工单位“就地取材”,将河道内开采的石料、清理的砂石堆筑成临时施工便道。工程竣工后,这些渣土却未被及时清运,日积月累形成长约60米、高约15米的巨型堆积体,犹如一道“土石坝”阻断河道自然流向。
2024年夏,当北方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大箕镇两谷坨村的白水河河段却横亘着一道由3万余立方米弃渣堆成的“人工堤坝”,在汛期不仅严重阻碍行洪,更成为威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时值北方主汛期,气象部门连续发布强降雨预警,白水河水位持续上涨,河道内弃渣堆阻水问题日益突出——上游来水在此受阻后流速湍急,冲击下方过河大桥,加之下游河道建有拦河水坝,砂石有淤积河坝的风险;下游的河南省博爱县、沁阳市防汛部门接连发出预警函,要求及时清滩清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迫在眉睫的汛情威胁与错综复杂的治理难题,泽州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了一场从迅速响应到长效治理的河道保卫战。
响应: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2024年7月16日,通过“河长+检察长”信息共享机制接到该线索的当天,泽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便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属地政府组成联合勘查组,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水小的时候,河道被挤占大半,一旦下大雨,水根本泄不下去,眼看着河水陡涨,这心里就不踏实。”现场村民指着河道中央绵延的渣土堆,十分忧虑。
勘查采用“空中+地面”立体取证的模式:无人机航拍获取堆积体全貌及侵占河道范围;测量人员实地测算渣土方量、堆积尺寸。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弃渣总量3万余立方米,侵占河道长度达68米,导致该段行洪断面缩减约43%。更严峻的是,部分弃渣已滑落至主河道,进一步阻碍水流。
“这不是简单的垃圾堆放问题,而是涉及防洪安全的重大隐患。”在现场勘查的检察官指出,如遇强降雨,极易引发河道溃决式泄流,弃渣冲击力强,严重威胁下游村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场勘查次日,泽州县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并邀请该县水务局对弃渣堆积造成的行洪影响、清理紧迫性、处置方案等进行全面论证。
2024年7月26日,泽州县检察院分别向河道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明确提出“15日内完成弃渣清理,全面恢复河道行洪功能”的整改要求。
检察建议发出后,清理工作并未立即启动。责任单位反映面临三大难题:一是清运成本较高,初步测算需资金20余万元,无相应预算;二是弃渣处置场地难寻,附近无合规渣土消纳场,外运处置不仅费用倍增,还可能造成沿途扬尘、噪声等二次污染;三是生态保护要求高,部分渣土中混杂了建筑垃圾,简单填埋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清理工作不能因追求速度而忽视规范,更不能为解决一个问题而制造新的问题。”泽州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现“依法清理、科学处置、标本兼治”的目标,该院决定搭建多方协商平台,推动形成最优解决方案。
破局:多方协商找到“最优解”
2024年8月2日,泽州县检察院主持召开白水河两谷坨段施工弃渣清理协调会。河道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工程承建单位、两谷坨村村委会负责人参会。
会议持续了近3个小时,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清、往哪运、怎么用”展开激烈讨论。项目主管单位最初提出3种外运弃渣的方案均被否决,一是将弃渣经下游青天河景区道路外运,用作某水库建设材料,因途经道路涉及古道,可能损毁古道路被景区否决;二是和河南某公司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可以接收清运的渣土,但需绕道经过河南省焦作市管理道路,因存在损毁路基风险而协商不成放弃;三是计划合理利用,将弃渣中的砂石散置河道,恢复河道原状,将修建工程采出的石块堆砌河岸形成护坡,但因存在淤积堤坝,涉及两省纠纷被一致否决。
“能否将弃渣清理与村庄建设结合起来?”检察官提出的思路打开了新局面。经过充分论证,各方达成共识,要优先保障行洪安全,并最终确定“分类处置、就地利用、生态优先”的综合治理方案:立即清理侵占主河道的3万余立方米渣土,就近转运至两谷坨村经评估可以回填的沟渠,确保汛期行洪安全;将符合建筑回填标准的硬质弃渣筛分处理后,用于村内道路路基加固、公共停车场垫层铺设;对混杂的建筑垃圾、油桶等,由市环保部门监督运往指定场所进行专业化处置。清理完成后,同步开展河床平整、岸坡加固、植被恢复工作,从源头杜绝新的行洪安全隐患。
这一方案不仅大幅降低清运成本,还将弃渣转化为乡村建设资源,实现了“清渣还河”与“惠民利民”的双重目标。
延伸: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
2024年8月5日,清运工作正式启动。施工单位筹措资金21万元,投入挖掘机2台、运输车4辆。泽州县检察院派员监督,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
经过20天连续作业,弃渣全部清理处置完毕,主河道清障完成,行洪断面恢复。经水利部门现场检测显示,行洪能力基本恢复。施工单位同步开展岸坡加固工程,河道面貌焕然一新。
令人欣喜的是,3万余立方米弃渣用于两谷坨村建设,12米破损道路得到硬化,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可容纳20辆车,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基础。
“以前渣土堆在河里是隐患,现在用在村里是宝贵的资源,正好与打造两谷坨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相契合。”两谷坨村村支书高兴地说。
同年9月6日,泽州县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此时的白水河水流畅通,河床平整,岸线整齐。防洪评估报告显示,河段行洪能力已恢复原标准。
案件办结后,泽州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办案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移送、专项整治等协作内容,推动河湖保护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将河道“四乱”问题纳入公益诉讼常态化监督范畴,利用无人机定期巡查全县主要河流。
白水河案件的成功办理产生了显著示范效应。截至2026年1月,检察机关发现并推动整改类似隐患点4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9.2千米,清除河道堆积物40余吨。
“河道治理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泽州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将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推动河湖治理从“分段管理”向“系统治理”,从“应急处置”向“长效保护”转变,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保障安全的生命线、守望乡愁的风景线、惠泽民生的幸福线。(汪雪华 董帆)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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