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多元,渣子的生存空间也越来越多,甚至在某些特定的场景下,反而容易被洗白。
就像大家在店电影或电视剧的时候,那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已经烂到底、渣到极限的家伙,被抓被处决或者被杀的时候,居然会有很多弹幕表示同情。当初南京老太太案发生的时候,同样会有很多人为“老太太”辩解,而今天福建老人摔倒讹诈初中生的事情发生后,同样也有很多人为老人发声。
包容性越来越高,是社会的进步,是互联网发展的好处,但是不能没有“对错”之分,比如有某个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对现场视频一帧一帧地分析,然后得出的结论是“两名初中生要承担次要责任”,却对“老人索赔22万元”这件事情毫不提及闭口不提。
不知道人们还记不记得很多年前,摄像头不普及的时候,在很多地方都有专门的“碰瓷党”,他们一般找一个不是特别大的道路,要有一定的转弯,一些新手司机开车的时候不注意,转弯的时候,他们就窜出来,实施碰瓷,成功率相当高。这背后的逻辑也很简单,因为在过去,但凡你开车的人与别人发生碰撞,即便对方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基本上交警责任判定的时候,都判给大车,所以,很多骑车的人才会觉得“大车不敢撞”,才能在主道上“横行无忌”。
双方交涉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揪住你说,你开车也不看吗?你转弯不打方向灯吗?一定要找出你的“违章”(过错)来,他才能“理直气壮”。
回到最近福建老人讹诈中学生22万元这件事情,为什么很多人总是揪着这两名中学生“未成年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占道”等问题呢?是因为如果找不到她们两个人的“毛病”,老人“讹诈”就真的是纯粹“讹诈”了。
如今,连警方都认定她们有次要责任,那就得让她们承担全部责任,甚至要“加强责任”,要不断扩大,要狠狠讹她们一笔。因为只有抓住他们的“过错”,讹她们的时候,才有底气,才有理由,才有力度。
因为它们觉得自己抓住了“把柄”,要将她们一撸到底,要痛打落水狗。实际上,他们所有的目的,就如同前面所讲的“碰瓷党”一样,就是想讹诈,并且尽可能多地讹诈出更多的钱来。
有一种坏,叫用别人的错掩盖自己的“烂”!
罗翔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可实际生活里,有很多人将法律当成了最高要求,而且还再不断利用。那个逐帧逐帧分析视频研究“次要责任”的律师,应该就是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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