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民宿毁约!8499元提前锁房,临飞前一晚被鸽,房子不能住了。
老姜配鸡汤。
三亚又一次出事了,北京的李先生几乎每年都去三亚过冬,结果今年提前订好了房间,8499元锁了19晚,从1月26号住到2月14号。结果临起飞的前一天,老板来了消息:不好意思,这个房子不能住了,你自己想办法。
李先生一听就懵了,什么叫我自己想办法,我钱都付了。结果一查,春节这几天,他那套房子的市场价已经涨到了三四万了。老板并不是没有房子,是嫌卖的哪个太便宜了。这个操作是不是很熟悉?每逢节假日,一定会有一批酒店、民宿玩这出毁约涨价的操作。平台订单一删,说系统故障或者是装修升级,转头挂一个翻倍的价格继续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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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边提着行李箱已经出发了,那边告诉你没房子了,真的是见钱眼红,脸都不要了。不过这次三亚的反应倒真的是挺快的。2月13号,三亚市旅游民宿协会发通报,放心游平台启动先行赔付,钱退还给游客。涉事民宿下架拉黑,直接拉进了行业的黑名单。这波操作确实是值得点一个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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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问题来了,赔了钱、罚了款这个事难道就翻篇了吗?如果只是这样,三亚旅游业可能还得再挨骂、整改,再挨骂的圈子里打转。因为毁约的本质从来不是老板的一时糊涂,而是违法成本太低了,违约收益又太高。
而酒店单方面的毁约到底是不是违法?答案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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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是在去年的12月完成的预定,并且支付房费。在这个时候,他和民宿之间的住宿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生效。民诉老板说了,房子不能住了,这就是单方面的解除合同,属于是根本性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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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宿是以装修系统故障这种虚假理由取消订单,然后转投高价卖给其他的人,那么就可能会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是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按500算。也就是说,如果李先生较真,他不仅可以要回8499的房费,还可以主张三倍赔偿,大概是25000块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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