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等人涉低价出脱三中及旧党部大楼,遭检方依违反证交法等罪起诉,一审判决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无罪,检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3人无罪判决。“高检署”表示,原判决的认定及法律见解与“最高法院”判例、“司法院”解释及“宪法”相违背,应予撤销改判,检察官已于2月12日提起上诉。
另外,针对前中影董事长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3人无罪部分,“高检署”说,原判决就法律适用与判例见解的解释显有偏离,构成刑事妥速审判法所称“判决违背判例”的违法情形,应予撤销改判,已于1月29日提起上诉。
马英九、前中投董事长张哲琛与前总经理汪海清被控在三中(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影与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及旧党部大楼案中,以低价及非常规交易方式出脱具不当取得争议党产,造成国民党新台币72亿余元损害,台北地检署于2018年7月间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马英九不具证交法的非常规交易或特别背信罪规范身份,且检方举证不足证明张哲琛、汪海清有犯证交法的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罪的犯意及行为,于2021年10月27日判决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无罪。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高院”去年12月3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外,蔡正元被控藉由处理中影公司股权案,掏空阿波罗公司2.8亿余元,另故意遗漏会计事项,一审、二审均依业务侵占罪判蔡正元3年6月徒刑;商业会计法部分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业务侵占罪部分因不得上诉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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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台媒)
针对蔡正元、洪菱霙、洪信行获判无罪部分,“高院”表示,原审调查后,认检察官所举证据不足证明蔡正元、洪菱霙公益侵占犯行;洪菱霙业务侵占、背信及违反商会法犯行;洪信行业务侵占、洗钱犯行,因而判无罪,经核并无违误。
去年12月31日得知二审获判无罪,马英九办公室曾发声明指出,马英九在政坛多年,一向清廉自持,无论任何立场的民众,都肯定他的操守,本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审判,均证明他经得起检验。
马办说,本案由民进党发动,特定媒体与检调人员配合追打多年,结果是证明他的清白,没有一毛钱流入自己口袋,令人遗憾的是,这么清楚的事情,民进党却可以追杀超过10年,浪费司法资源,徒增社会内耗,受到影响与伤害的绝对不只他一人。
马办呼吁,社会各界应站出来,反对民进党再用“东厂”手段,迫害政治对手,破坏社会信任,希望他自己是最后一个被这样对待的政治人物,更期待台湾社会能展现正直善良的力量,大家一起向前走。
有岛内媒体指出,历经一、二审法院共花七年时间审判,均判决马英九无罪,虽还给他清白,但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如同中国创新投资公司主席向心、龚青夫妇在缺乏证据下,检方轻率以洗钱等罪名起诉,向心夫妇虽获无罪确定判决,但两人遭境管逾1400天滞留台湾,人权严重受到侵害,在在凸显检察官滥权案例层出不穷。
司法是否为政治服务,又是否成为“打手”攻击立场不同的“异己”,民众看在眼里,心中也自有一把尺,无论是三中案或向心案,都是一面镜子,照映出检方面对政治敏感案件时,是否能守住证据至上、法律优先的专业底线。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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