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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常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各商业场地出租者、小区商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和家长合法权益,规范寒假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治理要求,现就校外培训场地租赁相关责任告知如下。
一、严审机构租赁资质,防范预付消费连带风险
出租场地给校外培训机构,须严格查验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及营业执照,严禁向无资质、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的组织/个人提供场地,并主动登记备案承租机构信息及经营内容。若因未核查资质,导致无证机构收预付款后卷款跑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租者需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明知机构无资质或违规仍出租场地的,将直接对消费者损失担责。
二、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筑牢场地安全防护底线
面向12周岁及以下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设置在四楼及以上楼层、地下室等消防不达标场所,且培训机构每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请及时自查场地楼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设置是否合规,清理外墙门窗逃生/救援障碍物;监督承租机构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配齐并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督促其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安全巡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培训机构,场地出租者和物业服务企业应督促培训机构及时整改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和消防部门;拒不整改或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应主动终止租赁合同。
三、协同整治违规培训,共建校外培训良好环境
为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场地的单位/个人,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主动配合教育、科技、文广旅、体育、消防等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的联合整治;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经营活动的,请加强监督管理并及时向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
孩子安全重于泰山,寒假校外培训监管不容松懈。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场地安全与合规管理责任,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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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技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2月9日
网友纷纷表示
“好事!希望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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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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