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都市报
近日,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政风热线》节目接到甘肃听众杨女士求助:她的弟弟在苏州工作,1月24日晚上参加了公司的年会,期间喝了不少酒,次日死亡。杨女士希望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8岁小伙年会饮酒后死亡
杨女士的弟弟今年28岁,经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在苏州工业园区某半导体企业工作。临近春节,正期盼着弟弟回家过年的一家人,突然收到噩耗——弟弟参加公司年会饮酒后死亡。
![]()
杨女士和父亲紧急从甘肃榆中赶到苏州。通过警方调取的监控,他们大致了解了年会前后的情形——
2026年1月24号下午五点左右,杨女士的弟弟小辉(化名)去苏州工业园区某酒店参加了公司举办的年会,期间喝了酒。“到晚上八点零几分的时候,他就喝醉了,到八点半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了,就走不了路。后面公司没有及时拨打120送医,而是直接让几个同事送回了住的地方。”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左右,小辉的舍友发现,小辉的嘴唇青紫,不对劲,赶紧拨打了120,同时报了警。“送去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也没抢救过来,我弟弟就没了。”
![]()
家属质疑公司送医不及时
弟弟的突然离世,让一家人都难以接受。他们到苏州后,在属地派出所的组织下,与公司方面进行了多轮协商,希望公司方面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首先他举办这个年会,应该要照顾到每一个人的安全。如果像我弟弟这样子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了,他们就有这个送医的义务,而不是说放回宿舍交代给舍友照顾,他们就不管这个事情了。”
杨女士还表示,弟弟喝了很多,但公司也没及时提醒和劝阻。“他们这个酒水是无限量提供的。那桌一共是喝了4瓶白酒。我弟弟差不多喝了大概一瓶半到两瓶这个样子。”
![]()
公司回应
尽到了照顾义务
杨女士的弟弟2025年12月下旬才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体检,各项指标均正常。公安部门记录的死亡原因是心脏骤停,排除他杀。
记者也就此联系了年会组织方。该公司一名法务负责人介绍,事发后,公司也在与死者家属协商后续处理,公司可以承担部分人道主义补偿。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宴席上没有劝酒,发现杨女士弟弟醉酒后,也安排人送回了宿舍,尽到了照顾义务。
“送到家,确认,放到床上……我企业该尽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我觉得我们应该是尽到了。当然结果是不好的,我们都很后悔啊。但人不能超出认知去做当时没有预料到的事情。”
截至记者发稿,双方已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
提醒
年会聚餐,防范酒后悲剧
岁末年初,很多公司举办年会聚餐等庆祝活动。如果涉及到饮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该做好风险防范。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夏磊律师提醒,企业如果向员工提供聚餐酒水,则对聚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员工劝酒、闹酒以及员工过量饮酒情况负有注意和警示义务。员工醉酒后,企业对醉酒员工负有照顾和救助义务。“如果没有尽到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一部分的过错责任。”
对于参与年会的员工而言,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对自身身体状况、酒量以及饮酒过量可能造成的风险后果有着充分、清醒的认知,遵循适量饮酒原则,做到不劝酒、不闹酒、不酗酒,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