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一个真实发生的案子,情节之离奇,连电视剧编剧都得服气。上海女子林欢欢(化名),周旋于三个男人之间,把婚姻当儿戏,把感情当工具。最终,当谎言被戳穿,她竟天真地认为这只是“婚外情”?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场荒唐闹剧,看看这背后究竟触碰了哪些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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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央视
时间线里的“三角迷局”:谁才是真丈夫?
我们先来理一理这条混乱的时间线:
法律上的丈夫:程伟(化名)。2017年,为应付父母催婚,林欢欢与程伟“协议结婚”领了证,婚后约定“各玩各的”。这是她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
山东“老公”:赵鑫(化名)。2021年,林欢欢与赵鑫网恋,火速在山东举办婚礼。当赵鑫要求领证时,她以自己是“失信人员”为由搪塞过去。
浙江“老公”:李文龙(化名)。就在与赵鑫“结婚”一个月后,2021年底,林欢欢又和李文龙在浙江举办了婚礼,并收下8.8万元彩礼。
一个月内,两场婚礼,两个“老公”,而合法的结婚证,却握在第三个男人手里。这场精心编排的戏码,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欺骗的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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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如何层层加码?“演员父母”与“虚构怀孕”
为了把戏做全套,林欢欢的“操作”令人咋舌:
1. 雇佣“演员父母”:因自己真父母不知情,她两次花费3000元雇佣不同演员,假扮父母与赵鑫、李文龙的家人商谈婚事。正是视频中“假岳父”的声音露馅,引起了李文龙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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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伪造“怀孕检查”:在与赵鑫交往期间,她曾流产却隐瞒,之后从网上下载他人的孕检单,谎称怀孕,以此加深感情捆绑并索要钱财。
3. 利用“孩子”维系关系:与李文龙分居后,她发去孩子的视频以维持联系;与赵鑫“分手”后,又谎称为其生子,甚至抱来与程伟所生的女儿相见,导致赵鑫一度怀疑孩子生病。
这一切,已远非一句“感情混乱”能概括。她精准地利用了男方在“怀孕”、“结婚”情境下的责任感和愧疚心理,不断索取财物,其行为目的已发生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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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这绝不是“婚外情”那么简单!
林欢欢辩称,自己只是“婚外情”,顶多道德有亏。这完全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她的行为,至少涉嫌触碰以下两条法律红线:
1. 重婚罪:刑法不容挑战的底线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注意,这里的“结婚”既包括再次登记结婚(法律婚),也包括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林欢欢在已有合法配偶程伟的情况下,先后与赵鑫、李文龙公开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商议婚嫁事宜,完全符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特征,涉嫌构成重婚罪。
2.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骗
更重要的是,纵观全案,林欢欢的行为带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她通过虚构怀孕、隐瞒已婚事实、制造结婚假象等手段,骗取赵鑫、李文龙的感情和财物(如彩礼)。如果查实其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则可能同时涉嫌诈骗罪。重婚罪与诈骗罪并不冲突,实践中数罪并罚的案例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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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之痛:坚决不原谅的背后
此案中,受害者赵鑫和李文龙不仅感情被彻底践踏,人生计划也被完全打乱。赵鑫称此为“人生的至暗时刻”。他们的“不原谅”,是对欺骗最直接的控诉,也是推动法律严肃处理的重要力量。法律不仅保护婚姻秩序,也保护每一个公民在感情和财产上免受恶意欺诈的权利。
林欢欢的案子,是一面畸形的镜子。它照见的,是对婚姻法律的极度漠视,是将他人情感视为工具的极端自私。法律是社会的最后底线,它或许不轻易介入私德领域,但当行为严重到破坏法定婚姻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刑事追责的铁拳必将落下。
婚姻不是过家家,法律更不是稻草人。任何企图玩弄规则、欺骗感情并谋取利益的人,终将为自己的“聪明”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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